人物履歷
1973.11——1979.01,酒泉地區公安處消防大隊民警
1979.01——1983.10,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
1983.10——1984.01,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1984.01——1988.12,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1988.12——1997.04,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刑檢科副科長、辦公室主任、法紀科科長、副處級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7.04——2000.03,嘉峪關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0.03——2005.06,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正縣級)
2005.06——2014.01,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4.01——2015.10,嘉峪關市政協副主席
違紀被查
2015年12月7日,據甘肅省紀委訊息:甘肅省嘉峪關市政協原副主席魏萬林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01月28日,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對嘉峪關市政協原副主席魏萬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魏萬林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法活動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法活動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魏萬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魏萬林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