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飛[徐州市賈汪區住建局副局長]

高飛,徐州市賈汪區住建局副局長,負責拆遷管理、局改革和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棚戶區改造等工作;分管拆遷辦、法規科、建設行政監察大隊。

基本信息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

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

一、分管拆遷辦、法制科、監察大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負主要責任。

二、當好局主要領導的參謀助手,為主要領導決策、指導工作提供依據和工作建議。

三、加強對拆遷辦、法制科、監察大隊的黨風廉政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增強其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認真了解和掌握拆遷辦、法制科、監察大隊的廉潔自律:情況,及時組織制度防範措施和規章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解決。認真糾正和克服所發生的不正之風和不良現象。

五、及時向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匯報拆遷辦、法制科、監察大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廉政職責:認真組織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領導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檔案和規定,提高抓黨風廉政建設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積極完成中央和省、市、區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任務。檢查督促局領導班子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析研究本局廉政狀況,對存在問題及時研究整改措施。

廉潔自律:

1、本人賈汪一套住房。

2、家屬教育系統工作。

3、本人除工資之外沒有任何收入

4、本人自覺遵守黨元廉潔從政若干規定

廉政承諾: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規範自己的從業行為,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本人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部署,遵守職業道德,不以權謀私,不搞權錢交易或者假公濟私,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二、不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公平執法和宴請及各種消費娛樂活動。

三、不侵占公共財物,不借用公款支付個人負擔的費用,不用公車走讀。

四、嚴格遵守《廉政準則》的各項規定,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的腐敗現象。

五、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發揚艱苦奮鬥優良傳統,不講排場、不比闊氣,不貪圖享受、不揮霍公款、不鋪張浪費。

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折不扣地執行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向行政相對人推銷、干預或者插手與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七、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和酒後執法。不做有損單位形象的事情。

八、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模範遵章守紀,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堅持深入民眾、深入服務對象,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以上承諾本人將嚴格履行,自願接受廣大幹部民眾的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處理。

勤廉座右銘:為官常思貪慾之害,為人常懷律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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