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簡介
2009年3月高陵縣圖書大樓破土動工,2010年2月底竣工。新館於2010年5月11日正式對讀者開放,2011年7月1日免費向廣大民眾開放,實現“零門檻”進入。新圖書館總投資500餘萬元,建築面積2050平方米。外觀時尚簡潔。建築上採取全框架網片結構,大開間形式。在設計上本著智慧型化、人性化的原則,充分考慮圖書館的工作特點,一切方便民眾,全架開放,中央玻璃牆隔音、採光。
高陵縣圖書館藏書6萬餘冊,新館開館後根據讀者需求陸續購置新書2萬餘冊,設有閱覽座位240個;閱覽桌40張;訂閱全國性報刊雜誌200餘種。設有:采編部、圖書外借部、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放映室、報刊閱覽部、地方文獻閱覽部、少兒閱覽部、綜合類圖書閱覽部、視障閱覽部、閱讀推广部、參考諮詢部、教育培訓部等部室,為各類讀者提供閱覽、外借、視聽、電子閱覽、參考諮詢、培訓等多項服務;圖書借閱全免費,每周開放時間達到56小時以上,最大限度滿足全縣民眾讀書、看報、文化休閒,獲取知識的需求。
2011年12月20日,高陵縣圖書館聯編系統開通。2012年4月5日,正式開通圖書外借業務。至此,高陵縣圖書館業務工作由傳統的手工操作轉為現代化微機管理系統。2013年元月,高陵縣圖書館網站正式上線,隆重推出網上續借、預約等業務,為讀者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是省文化廳乃至全國文化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一。高陵縣已建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一個,即高陵縣支中心,支中心設在高陵縣圖書館內;鄉鎮基層服務點7個,村服務點88個,即全縣88個行政村,村村設有村級服務點,初步形成了縣、鄉、村三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服務網路,在全省率先完成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村級全覆蓋工程,且全部符合標準並能為民眾開展有效服務。
自2010年初縣支中心建成,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放映室堅持對外開放,常年在館內免費舉辦各種培訓講座,並組織工作人員利用投影儀等設備堅持每月輪流在縣政府門前廣場、城區主要街道等地播放1次的辦法,播放各類題材影片、各類科技知識,使民眾受益。從而使縣文化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整體邁上了新的台階。
組織架構
高陵縣圖書館是縣級公共圖書館,屬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著為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性文獻服務、開展閱讀推廣和社會教育、舉辦各類型知識性閱讀活動等任務。
現任領導:
館 長:陳超,主持圖書館全面工作。
副館長:李洲陵,協助館長抓好圖書館黨務工作及安全衛生等工作。
副館長:龔 雪,協助館長抓好圖書館各項業務工作。
內設機構:
2 室:辦公室、財務室;
11個業務部:采編部、外借部、圖書閱覽部、報刊部、少兒部、視障閱覽部、地方文獻部、參考諮詢部、信息技術部、教育培訓部、閱讀推广部。
本館榮譽
多年來,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與圖書館全體員工的辛勤努力下,高陵縣圖書館獲得了諸多榮譽:
資源分布
三樓
四樓
開放時間
星期一:全天閉館
星期二至星期日:8:30-18:30
備註:1、星期一閉館,遇節假日見館內通知
2、開放時間若有臨時變動,請留意圖書館入口處的告示或網上公告
入館須知
一、講文明,讀者入館必須保持儀表整潔,請勿赤膊、穿背心、拖鞋入內。
二、讀者須將隨身所帶的物品(書、包、雨具等)存放在門口寄包處(貴重物品自行保管),不得將食品、飲料、口香糖等物品帶入館內。
三、圖書館是文明的學習場所,讀者應自覺維護圖書館文明的秩序、整潔的環境、安靜的氛圍。嚴禁在館內吃東西、亂丟果皮紙屑、大聲喧譁、打鬧嬉戲、攀爬公共設施。
四、嚴禁在館內吸咽、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推銷商品。
五、嚴禁攜帶易燃物品進館。入館後請將自己的行動電話等通訊設施設定為靜音狀態,到指定的區域撥打或接聽電話。
六、嚴禁在館內睡覺、躺臥、做有礙人格和觀瞻之舉。
七、愛護館內公共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嚴禁在館內文獻上亂塗、亂畫、裁剪、撕毀、偷竊文獻。
八、讀者在館內借閱圖書、自習或參觀,必須遵守本館有關規章制度。在發生違章、違紀情況時要自覺服從圖書館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接受按規定章程的處理。
九、主動接受圖書館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應有不文明禮貌的言行。
辦證須知
申辦條件
凡16周歲以上讀者,持本人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辦理。3-15周歲讀者可辦理少兒讀者證。
類型和功能
1、普通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14天,可續借一次。
2、少兒讀者證:借閱保證金5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14天,可續借一次。
3、老年讀者證、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年滿65周歲的老年讀者或持殘疾證的殘疾讀者可以辦理。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35天。
申辦程式
1、填寫《讀者證申請表》。
2、將填好的《讀者卡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辦證處工作人員。
3、交費後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交款收據。
注意事項
1、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則和制度,自覺遵守。
2、對借閱書刊請妥善保管,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依照高陵縣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進行處理。
3、讀者證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還圖書,但不能代借圖書。
掛失補辦及退卡辦法
1、讀者證丟失後,請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辦理掛失補證手續。補證需交納工本費5元,補證後原證自行作廢。
2、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結清滯納金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保證金收據,退還保證金。
3、退證時保證金收據丟失者,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手續。掛失滿一周后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填寫《掛失登記表》,退還保證金。
借閱須知
一、讀者憑本人有效證件辦理借書證,並交納大於圖書定價的押金,押金範圍內可借書兩本,不得多借。
二、每次限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14天,可續借1次,續借期限為14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加14天計算)。逾期未還,須繳納滯納金。歸回當天不得再藉此書。
三、老年讀者(65周歲以上)、殘疾讀者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35天。如需代借,應書寫委託證明。受託人辦理代藉手續時,應同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委託人借閱證和委託人證明。
四、請愛護所借圖書,不得撕頁、污損、勾劃、題寫、調換、剪裁、摺疊、丟失等;未辦理外藉手續,不得將書刊攜出室外,違者按“高陵縣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處理。
五、借閱時發現圖書有污損現象,應向工作人員申明,由工作人員做技術處理。還書時若發現有新的污損情況,須按上述賠償條例相關條款處理。
六、為方便他人借閱並提高圖書利用率,每位讀者內閱時一次取閱圖書不超過2冊,閱後需要歸架圖書,請放在圖書歸還處,由工作人員歸架。
七、請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嚴禁吸菸、飲食、喧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手機等通訊設施請置於靜音狀態。
八、報紙、雜誌、工具書、地方文獻,貴重書籍不外借。
服務介紹
外借部
借閱部主要負責我館圖書外借的工作,所藏圖書實行開架式借閱,圖書借還手續全部由計算機管理,簡捷方便。
報刊部
報刊部是讀者查詢當前最新信息的情報庫。為適應不同程度讀者的閱讀需求,本部室由淺到深精選了各類閱讀質量高的期刊報紙以滿足不同層次讀者的需要。現訂有報刊雜誌近二百餘種,涉及政治、文學、經濟、法律、美食、醫藥衛生、科技、軍事等各門學科,種類齊全,內容廣泛,且閱讀方便,本室提供充分的閱讀空間,設有近百個閱覽座位,室內衛生整潔、光線充足,讀者可一年四季到館閱讀。
信息技術部
(電子閱覽室)
為了更好地實現資源共享,豐富讀者民眾的業餘文化生活,我館電子閱覽室常年免費向讀者開放,讀者可以通過管理員提供的帳號免費上機查詢中文科技期刊全文資料庫、電子圖書、電子期刊以及上千種視頻資源等。
( 多媒體室)
多媒體室是我館信息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設有座椅60餘個,計算機、投影儀,可為廣大讀者提供政治、經濟、生活等方面的信息化服務。
采編部
采編部是負責圖書館中外文文獻資源採集、分編、加工及入藏的業務部門。其主要職責和任務是:根據我縣的發展趨勢通過各種途徑蒐集讀者所需的各類國內外文獻資源;制定採購計畫;負責對全館所入藏中外文圖書、期刊及非書資料進行分析、加工,編制MARC數據,建設館藏目錄體系;負責對各類文獻的校對、檢查和分配館藏,及時進行文獻的調撥、剔舊、註銷工作。
少兒部
少兒部的主要服務對象為16歲以下的少年兒童以及老師、家長和少兒工作者。 文獻的種類以科普讀物、中外文學優秀作品為主體的藏書體系。為廣大少年兒童提供了一個讀書求知、學習科技知識的平台,成為廣大少年兒童結交良師益友的好去處。
地方文獻部
地方文獻是對我縣的政治經濟,歷史文化,社會風貌等真實的記錄,也是向民眾展示我縣發展面貌的重要途徑。圖書館地方文獻部主要負責對於我縣區域內的單位及個人所出版的文字性資料的收集、整理、典藏、加工、利用等工作。我館地方文獻部現藏文獻5000餘冊,極大地滿足了廣大讀者民眾的閱覽需求。
視障閱覽部
視障閱覽部主要針對盲人、視力低下的人群。我館購進各類盲文圖書300餘冊,助視器、盲杖、放大鏡等殘疾人用具。讓盲人也能夠及時有效的學習和閱讀,了解當今社會的生活,獲取知識,學習技能,用觸摸的方式感知中國文化和世界文明史,最終融入社會。
圖書閱覽部
我館圖書閱覽部面積近千平方米,環境舒適,光線充足,衛生整潔。設有閱覽座椅百餘個,藏書近8萬冊,門類齊全,內容廣泛,全部實行開架閱讀,方便讀者閱覽。
閱讀推广部
閱讀是人類社會特有的文明行為,是人們獲取知識和信息的重要手段。閱讀的歷史是人類的精神精神發育史,是人類相識相知、分享經驗、合作創新的重要紐帶,使人類更有凝聚力、創造力。我館每年會組織多種多樣的閱讀推廣活動來吸引更多讀者民眾。
參考諮詢部
參考諮詢就是圖書館員對讀者利用文獻和尋求知識、情報等方面提供幫助。主要負責解答讀者在利用圖書館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內容涉及館藏資源及其利用、文獻查找途徑及查找中遇到的問題、圖書館的各項服務與規則等,在於幫助讀者更有效地利用圖書館。
教育培訓部
以傳播文化知識,提升公眾整體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為宗旨。為不同層面、不同群體提供各具特色的文化服務。培訓內容涵蓋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諸多領域,關注各學科前沿動態、社會熱點問題。培訓以貼近時代、貼近社會、貼近百姓為原則。
賠償制度
一、本館文獻屬國家財產,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如有違反借閱規則及損毀、遺失、偷竊文獻行為,須承擔賠償責任。
二、損毀文獻指塗畫、圈批點、摺疊、剪裁、撕頁、污損、描拓文獻以及損壞晶片、條形碼等。
1、損毀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者,根據污損程度按書價的30%-50%進行賠償。;損毀圖書條碼或磁條者,需收取加工費每冊5元,若私自更換文獻條碼者,按竊書論處。
2、損毀情況嚴重無法修補,影響內容完整及閱讀者,應賠償原文獻,不能賠償原文獻時,按原文獻定價的3—20倍賠償;報紙、期刊按年度合訂本定價3—20倍賠償;建國前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每頁按200元計價賠償。
3、讀者借閱文獻時,請仔細檢查該文獻是否有損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並要求做技術處理,否則責任自負,須按上述規定處理。
三、遺失文獻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遺失所借文獻,應以同版本完好無損之相同文獻賠償,如無法以相同文獻賠償,按不同的出版年限,賠款率如下:
(1)1950年-1985年以前出版的書刊,按原書定價的10倍賠償;
(2)1986年-1989年出版的書刊,按原書定價的8倍賠償;
(3)1990年-1992年出版的書刊,按原書定價的8倍賠償;
(4)1992年以後出版的書刊,按原書定價的3倍賠償。
(5)多卷書、叢書、按全卷(套)定價計算;工具書、貴重書、期刊報紙有損壞現象處以5-10倍的罰款。
四、偷者在借閱文獻時,凡經發現,即以偷竊論處,並處以被竊文獻定價3—30倍罰款。屢次竊書者,將報告治安管理部門處理,同時通報給所在工作單位。
五、外借文獻超期外借文獻超期(包括到期未辦理續藉手續)者,每天須繳納逾期費,圖書每天每冊0.50元。
六、發生上述情況者,在未按規定辦理賠償前,其所持讀者證將被停止使用。
交通指南
地址: 西安市高陵縣南街42號
郵編: 710200
縣內公交801路、802路、102路、201路均可到達;市民可在張家堡乘坐328路公交到南新街站下車向前500米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