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968年入伍,在部隊工作了18年,曾6次立功。21次受嘉獎。1985年12月轉業,1990年任工商局機動車輛管理所所長,該所1994年改制為工商局直屬二分局。在對全縣近萬輛營運車輛的監管中,他帶領全局同志創造了佳績;全縣個體營運車輛由1990年的286台發展到1998年9月的9976台,增長了35倍。各種規費收繳連年遞增,僅1998年9個月就已完成了270萬元,是1990年的6倍。分局曾先後25次受到省、市、具有關部門的表彰:1994年成為首批初級規範達標驗收合格的工商所和省工商系統先進工商所,同年又獲市級文明單位稱號;1995年獲省委、省政府"行業視窗競賽優勝單位"稱號;1996年獲市級"文明單位標兵"稱號;1998年獲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文明單位"稱號。他本人曾15次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嘉獎;1992年獲省工商局"先進工作者"稱號;1994年被市委、市紀檢委評為"勤政為民的先進典型",1996年12月獲國家工商局、人事部授予的全國工商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並受到李鵬同志接見;1996年、1998年兩次被市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