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維岳[國民政府南京軍事參議院參議]

高維岳[國民政府南京軍事參議院參議]

高維岳(1875—1938)字子欽。遼寧錦縣(今凌海市石山鎮)人。東北講武堂畢業。1875年(清光緒元年)生,1900年從戎,在朱慶瀾將軍的巡防營任司書。1907年入保定通國陸軍速成學堂二班步兵科學習。畢業後回東北,適逢奉天巡防營整編,遂到孫烈臣前路巡防隊任哨長、哨官。1912年入東北陸軍講武堂步兵科學習,畢業後任軍官軍士團教育長,後任奉軍二十七師參謀長。1926年任安國軍第三、四方面軍團第九軍軍長,同年8月任察哈爾特別區都統。都統署便設在張家口。

上任之初

1927年,高維岳為大境門寫下了留傳至今的“大好河山”這四個字。

高維岳上任之初,察哈爾民眾對奉軍毫無好感,認為奉軍不少頭目出身草莽,軍紀軍風定然不好。然而,人們很快發現,高維岳治軍很嚴,他常常微服私查,發現妄生事端者,統統予以嚴處。因高維岳責打過有過失之士卒,故有了“高二打爺”的綽號。出於敬畏,當時軍中還流傳著如此之說:“誰要倒霉或做了虧心事,就會在街上碰見‘高二打爺’。”

那時,在張家口一些公共場所(戲園子、茶肆、書場等),常常有地痞流氓尋釁鬧事。高維岳建立了軍警巡查制度。每家戲園子開戲前,即來一支由五六名軍人組成的“督察隊”負責壓場。他們荷槍實彈,坐於特設的“彈壓席”內。帶隊軍官入場時還手持一支約三尺長的木箭,上書“察哈爾高”四字。這支令箭標誌著高都統賦予“督察隊”的臨場處置之權。當時,百姓們叫此箭為“大令”,可見其威力之大。

市政建設

在市政建設上,高維岳缺少前任都統張之江、西北邊防督辦馮玉祥那樣的革新和進取精神,因此沒有什麼突出建樹,但他對前任留下的市政設施的保護還是不遺餘力的。對前任建的上堡公園和水母宮繼續加強管理,派員負責日常養護,不斷增加花圃林木面積;對新築的全城第一條馬路,仍按舊規分道行車,並堅持了每日由清潔隊負責清水潑街的辦法,從而保持了街道的整潔。

在奉軍中有儒將之稱的高維岳,對中國傳統文化情有獨鍾。因此,他對保護文化古蹟格外精心。張家口古建築甚多,其中明清時建的廟宇最具代表性。他令手下四處張貼由他簽署的布告,布告中列明保護措施和處罰條款,使人人皆知,個個遵守。高維岳在1927年暮春時節題寫的“大好河山”四個大字,即是他摯愛祖國大好河山心跡的坦露,也是他作為一名儒將的深厚文化底蘊的展示。

功不可沒

高維岳在張家口期間,其功不可沒,其過亦不應掩。過之大者,是奉命殺害了共產黨人多松年。多松年系中共早期黨員,蒙古族,曾任中共察哈爾特別區工委書記,1927年曾代表綏察二區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後返抵北平,正值李大釗被奉系軍閥張作霖殺害,綏察黨組織慘遭破壞之時,但他不避艱險,仍然來到張家口,力圖恢復黨的組織。結果,由於叛徒告密,多松年不幸被特務逮捕,嚴刑拷打後殺害於張家口清河橋畔(原大鐵橋畔),其屍體被工友們掩埋在西山坡的荒冢中。

高維岳在察哈爾任都統二年後,調回奉天,在“九一八”事變前張作霖自任陸、海、空軍大元帥時,張敕令加封高為“岳威上將軍”,並在其家鄉石山鎮西嶺及東河窪子分別立九眼透龍石碑各一座,以彰其德。

民族氣節

“九一八”事變前,高維岳正在南京軍事參議院任參議。奉軍出身的他,自然對東三省的局勢格外關心。事變後,他頻頻致信友人,了解東三省淪陷情況。此後不久,高維岳調到北平軍事委員會任職。1933年2月,日寇侵占熱河,長城抗戰槍聲打響,在日本人進關前,北平軍分會轉移到西安,高維岳因年老體弱未能隨行。他家住北平地安門附近的前圓恩寺胡同,從早到晚,足不出戶,為國家憂,因病體苦,生活窘困,苦不堪言。

日軍進占北平後,日本人曾讓北平憲兵司令部的邵文凱幾次到高家,邀請高維岳出山任職,皆遭高拒絕。他說:“我不能當漢奸給日本人幹事,當亡國奴。我願當漢奸在東北就當了,那還能保住我的家產(日本人在1932年侵占錦州時,把高家房產沒收了)。

與世長辭

國破家衰,高維岳從此無一日心安。1938年10月,終至一病不起,與世長辭。他在臨終時對家人說:“我為官多年,雖無功於國,無益於民,但未嘗不以國家民族為念。日寇入侵,我也未失掉中國人的氣節,未給他們當傀儡官。我多年的薪俸所積,亦不足以養你們到老,你們自謀生計去吧!”言訖而終。

高維岳死後,靈寄北平萬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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