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以主要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為基礎的農民合作的經濟組織,簡稱“高級社”。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內部建立適應生產需要的勞動組織,其基本單位是生產隊。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通常是把勞動力,土地,耕畜,農具固定給生產隊使用;有的還對生產隊實行包工、包產和超產獎勵的責任制度。有的還把包投資作為生產責任制的重要內容之一,形成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時期實行的包工、包產、包成本和超產獎勵制度,再加上勞動力、土地、耕畜、農具固定給生產隊使用的制度,統稱為“三包一獎四固定”制度。

發展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在一些較早進行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運動開展比較廣泛的華北、東北地區,在初級農業合作社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少量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5年發展到500個,參加農戶為4萬戶。1956年底猛增到54萬個,參加農戶11945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96%以上。在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數量迅速增加的同時,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規模通過合併有明顯擴大,1957年全國平均每社為158.6戶。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對農民私有化的土地實行無償轉為集體所有。社員土地上附屬的塘、井等水利設施,亦隨土地轉為集體所有。如果這些水利設施是新修的,本主還沒有得到利益,由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適當償付本主所費工本。為了滿足社員日常生活需要,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抽出一部分土地(稱“自留地”)分給社員個人種植蔬菜,其數量根據合作社土地資源多少,按家庭人口規定,一般不能超過當地每人平均土地數的5%。入

社的大牲畜、大農具和非農業工具有償轉歸集體所有。其辦法是按當時當地正常價格定價,分期償還。社員私有的成群牲畜,一般也按當地當時的正常價格作價轉為集體所有。

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林木處理

①少量零星的樹木,仍歸社員私有;②幼林和苗圃償付一定工本費後轉歸集體所有;③大量的成林的果樹,茶樹,竹林,桐樹,漆樹和其他經濟林,根據入社後收益的大小,經營的難易和栽培工本費作價,轉歸集體所有;④成片的樹林,根據材積分等作價,轉歸集體所有。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建立初期,生產資金的主要來源是社員入社交納的股份基金,一般由社員按耕地或勞動力分攤,不記利息,不能隨意抽回。資金的另一個重要來源是從每年收入中抽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此外,合作社還鼓勵社員向合作社投資,按信用社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生產隊

(不包括尚未收穫的越冬作物,正在飼養的幼畜,肥豬和正在培育生長的苗木和樹木等。)

收入分配

首先扣除下一生產周期所需要的生產費用和管理費用,其餘部分在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分配。交給國家的是稅金,集體留用的是公積金、公益金,其餘部分按工分分配給個人,作為社員個人的消費基金。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公積金屬擴大再生產的積累基金,用於興修水利,改良土壤,購置農業機械,修建生產性用房等。公益金屬集體消費基金,用於合作社衛生保健事業,文化教育事業以及扶助喪失勞動能力的社員等。《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對於缺乏勞動力或者完全喪失勞動力,生活沒有依靠的老、弱、寡、殘疾的社員,在生產上和生活上給以適當的安排和照顧,保證他們吃、穿、柴火的供應,保證年幼的受到教育和老者死後安葬,使他們生養死葬都有依靠。”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實行按勞分配。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全年收入的實物和現金在繳納國家稅金、扣除本年度消耗的生產費用、公積金和公益金以後,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在社員之間分配。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最高管理機關是社員代表大會。由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選出管理委員會管理社務,選出監察委員會監察社務。並選出主任、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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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陽天》是最能顯示浩然五、六十年代創作風格和藝術成就的代表作。它通過京郊東山塢農業生產合作社麥收前後發生的一系列矛盾衝突,勾勒出農業合作化時期蓬蓬勃勃的生活畫卷,精細地刻畫了農村各階層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思想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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