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高北陵曾任湖南省司法精神病鑑定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心理衛生協會秘書長。現任深圳市康寧醫院醫學鑑定室主任、深圳市司法精神病鑑定組組長、深圳市精神衛生研究所司法精神病學研究室主任。並系湖北同濟醫科大學法醫系兼職碩士導師。社會兼職有:《國外醫參·精神病學分冊》特約編輯、《中華現代內科學雜誌》專家編輯委員會編委、深圳市司法鑑定專家委員會專家鑑定人、深圳市醫務勞動鑑定專家、深圳市康復醫學會理事。從事精神衛生與精神病學臨床、教學和科研工作20餘年,擅長於臨床精神病學及臨床心理學專業,尤其對精神科疑難雜症的診斷和治療的醫術較好,診斷符合率高。
人物履歷
1982年12月於湖南湘雅醫科大學本科畢業,1987年獲醫學碩士學位;1997年獲臨床心理學博士學位。1997年8月—1999年11月,系美國德州精神病院及美國南加州大學心理系訪問學者。 自1990年以來,一直擔任精神病司法鑑定的要職,並培養了十餘名司法精神病學干將。1994年以來,擔任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和省級課題的主要負責人,2001年獲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課題一項,2002年獲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科研項目一項。主持“偽裝智力低下評估方法的研究——二項必選數字記憶測驗的編制和套用”的研究項目獲2003年深圳市科技成果進步三等獎;參研課題獲省級科技進步二、三等獎各一項。
近幾年來在國際、國內專業雜誌上發表第一作者的論文或綜述30餘篇;6篇專業論文在國際性學術會議上展示;參編全國高等學校統編教材《法醫精神病學》和其他專業著作5部。2001年榮獲“深圳市十佳醫務工作者”,2002年被評為“深圳市名醫”。
從事精神病學和臨床心理學臨床、教學和科研20餘年,並從事司法精神病鑑定15年,獲國家、省、市級科研項目及其成果獎多項。在國際國內專業雜誌上發表論文40餘篇,2001年獲深圳市“十佳醫務工作者”稱號。
醫患糾紛
事件緣由
2009年12月郭俊梅等就獎金分配方案爭議向深圳市政府信訪辦投訴,康寧醫院精神病學主任醫師高北陵借“上級工會領導”的身份與郭俊梅談話,據此填寫門診病歷,註明診斷結果為“偏執性精神障礙”,建議住院治療。
2010年1月深圳市二院調整績效工資核算辦法,郭俊梅等拒絕接受。深圳市二院領導陳斌等,在其他同事在場情況下,告知郭俊梅診斷結果,通知其調動工作崗位,但郭俊梅否認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不同意調崗。
2010年8月郭俊梅以“被醫院領導當眾宣布有精神病,損害名譽”為由,將深圳第二醫院、康寧醫院及高北陵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失10萬元。
法院判決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認為,郭俊梅在深圳市二院工作期間並無任何工作失誤,亦未出現因精神問題做出不當行為,深圳市二院因其與院領導發生爭執就認為其存在精神問題,在未徵得其父母及其近親屬同意情況下,聘請康寧醫院精神病專家為其診治,其行為本身存在不當之處,是造成郭俊梅名譽受損的主要原因。
法院還認為,康寧醫院醫生高北陵僅根據與郭俊梅的一次談話,就初步診斷她患偏執性精神障礙;深圳市二院憑此初步診斷,就為郭俊梅調整工作,行為過於草率。此外,院方向媒體講述郭俊梅患偏執性精神病,高北陵亦違反保密義務向媒體披露郭俊梅的情感隱私和患病情況,這種行為必然導致郭俊梅的社會評價降低,侵害其名譽權,給其造成精神損害。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郭俊梅勝訴,深圳市二院被判登報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1萬元。康寧醫院及醫生高北陵則不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