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紅

高利紅(環境法導師組副組長),女,1970年生,河南洛陽人,教授,博士生導師。

人物經歷

高利紅 高利紅

先後就讀於原中南政法學院、武漢大學;1992年獲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圖書館館長,《法商研究》兼職編輯、《私法研究》和《環境資源法論叢》編輯、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法學會理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系主任,《法商研究》兼職編輯、《環境資源法論叢》副主編、《私法研究》編輯,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法學會理事。

主要貢獻

長期從事環境資源法研究教學工作,在《光明日報》(理論版)、《法商研究》、《法學》等報刊發表論文十數篇,多次為《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摘、《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複印。參加完成了中國社科基金、教育部、法務部、水利部等多個科研項目,

1、《動物的法律地位研究》2003-6-19

2、《環境民事侵害賠償原則之檢視》2002-11-27

主要代表作為:《動物不是物,是什麼?》、《環境法的價值定位》、《環境資源法的倫理基礎》等。

《公司的環境責任》

《動物福利立法的價值定位》

《制定我國循環經濟基本法應緩行》

《環境法學的核心理念——可持續發展》

《森林權屬的法律體系構造》

《環境資源法的價值理念和立法目的》

《林業權之物權法體系構造》

《環境民事侵權同質賠償原則之局限性分析》

《動物作為物的法律本質》

《環境民事侵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原則之探究》

《法律社會學視野下的環境法分析》

《物權法的環境保護功能:理念與模式》

《論排污權的法律性質》

《環境法的生態倫理外套》

獲獎記錄

獲得“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科技進步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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