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日,經田鎮辦事處山上村原黨支部書記高世英、原村委會主任柯有洪同意,該村組織村幹部及家屬10人到麻城龜山風景區旅遊,並將旅遊費用在村級財務上列支。此外,2014年2月18日,經高世英、柯有洪同意,財經委員柯美友違規人均發放值班補助1000元,違反廉潔紀律。2016年4月25日,田鎮辦事處紀委給予高世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柯有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柯美友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5月1日,經田鎮辦事處山上村原黨支部書記高世英、原村委會主任柯有洪同意,該村組織村幹部及家屬10人到麻城龜山風景區旅遊,並將旅遊費用在村級財務上列支。此外,2014年2月18日,經高世英、柯有洪同意,財經委員柯美友違規人均發放值班補助1000元,違反廉潔紀律。2016年4月25日,田鎮辦事處紀委給予高世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柯有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柯美友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