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體育文化是指人通過體育活動在改造客觀世界、在調節自身情感、在協調群體關係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時代特徵、地域風格和民族樣式。廣義而言,體育文化是指為豐富人類生活,滿足生存需求,以身體為媒介,把滿足人類需求的身體活動進行加工、組織和秩序化,形成獲得社會承認的、具有獨立意義和價值的文化。它包括精神文化(體育觀念、意識、思想、言論等)和行為文化(體育行為、技術、規範、規則等)兩大部分;狹義而言,體育文化是將生產於社會生活的體育作為有價值的活動加以肯定,並賦予一定的知識文化內涵,從而使體育由自然活動變成文化活動。它包括與藝術、宗教、學術、文化娛樂以及傳播媒介等有關的體育活動和體育作品,如體育舞蹈、藝術體操、武術、體育攝影、體育雕塑、體育建築、體育音樂、體育文學、體育研究、體育大眾傳播等。
內涵
由於體育概念本身有豐富的內涵,以及人們對文化概念的多種界定,人們對體育文化認識也多有不同。一般認為體育文化是由三個層次或三個子系統組成的結構——功能體系。
體育文化的深層結構
與體育有關的哲學思想、價值判斷、健康觀、審美觀、意識形態等等構成的思想體系,其功能是決定體育文化具體形態的存在依據、發展原則和發展方向。
體育文化的中層結構
由一系列與體育有關的制度和組織要素構成的組織體系,決定著體育文化的組織結構和操作效率。
體育文化的表層結構
將深層的體育觀念通過中層組織結構付諸實踐的操作體系,表現為體育文化的外部形態和外在特徵,如具體的健身行為、運動競賽、體育設施的設計等。人的一切社會行為包括體育行為都是有目的、有意識的,因此體育文化深層結構是一切體育行為的根本原因;處於中層的結構組織體系是連線體育思想與體育行為的中介;表層的操作體系則是體育思想體系的具體物化過程。這種物化的結果,又具有對體育思想體系進行修正的反饋功能。
亞文化
在體育文化中還存在著若干體育亞文化,這些體育亞文化可以依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劃分,如按體育活動的類型劃分為競技體育文化、健身體育文化、娛樂體育文化、職業體育文化等;按體育活動的場所劃分為企業體育文化、學校體育文化、社區體育文化、農村體育文化、部隊體育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