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香港部隊組建完成

1996年1月28日 駐香港部隊組建完成
駐香港部隊組建完成
駐港部隊首次亮相,贏得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委員、香港地區全國人民代表、政協委員和港事顧問的陣陣掌聲
根據中英兩國政府簽署的《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收回香港後,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0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法律形式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駐軍隊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同年10月,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批准了《關於組建駐港部隊的報告》,並批示:關鍵是進駐的部隊政治上要特別過硬,事先要做過硬的思想工作。
據此,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93年初開始組建駐香港部隊。1996年1月28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公告: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組建完成。1996年12月30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為駐香港部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各項活動規定了法律準則。
1997年7月1日零時,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進駐香港。
駐香港部隊是一支具有光榮傳統的部隊,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陸、海、空三軍精銳之師編成,主要組成有步兵旅、海軍艦艇大隊和航空兵團,總兵力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需要而定,但不超過多年來駐香港英軍的規模。
駐香港部隊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駐香港部隊首任司令員劉鎮武中將,政委熊自仁少將。
1999年3月,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簽發命令,駐香港部隊司令員劉鎮武中將調離駐香港部隊,升任廣州軍區副司令員;任命駐香港部隊政委熊自仁少將為駐香港部隊司令員。
1999年5月,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簽發命令,駐香港部隊副政委王玉發少將升為駐香港部隊政委。
駐香港部隊的職責: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擔負防衛勤務;管理軍事設施;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等,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駐軍人員除遵守全國性法律外,還要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駐香港部隊組建完成
將要進駐香港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進行整裝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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