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馬山縣統計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縣統計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綜合股、農村統計調查股、工交投資統計調查股,下設機構有馬山縣社會經濟調查隊(原為“馬山縣統計局普查中心”,2004年3月更名為“南寧市馬山縣社會經濟調查隊”)。主要職能
馬山縣統計局主要職能是在全縣範圍內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組織領導全縣各鄉鎮、各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統計調查工作,完成國家和地方下達的各項統計報表任務;組織國家部署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基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檢查、審定、管理、公布本縣的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檢查監督本轄區內的統計法規實施情況。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財務以及基本建設、督查督辦等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辦理有關行政事務;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與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和涉外統計調查活動;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統計從業資格、繼續教育培訓考試工作和職務評聘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局幹部職工和系統統計幹部的教育培訓;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和工、青、婦工作。(二)綜合統計股
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整理並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開展專題和重要課題分析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對鄉鎮和縣
直各單位績效考核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和所有制經濟增加值核算;對全縣GDP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審核評估;開展巨觀經濟監測預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分析研究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縣經濟發展評價工作。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進出口貿易、外商投資、旅遊等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全縣貿易外經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承擔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全國人口、經濟普查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就業統計調查及勞動報酬統計調查,社會保障統計和民眾安全感調查,科技統計調查以及婦女兒童監測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1%人口抽樣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全縣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司法、環境、婦女、兒童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投資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及工業園區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聯網直報區、市統計局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工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能源和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開展對全縣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能源與資源環境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農村私人建房投資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投資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四)農村城鎮統計股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農民人均純收入統計調查和農村外出勞動力調查;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開展農村貧困監測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組織實施對農副產品產量、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等抽樣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村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城鎮住戶調查、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和有關專項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檢查和評估;組織開展全縣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建設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領導信息及分工
(一)吳茱萸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統計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財務工作。
(二)黃革 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農業、工業、能源、農民人均純收入、計生、定點幫扶、殘聯及普查工作;負責農業專業統計、鄉鎮級農民人均純收入專業統計工作、統計信息化建設、統計基礎建設、全局計算機維護工作。
(三)張金麗 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黨務、投資、交通運輸業、城鎮住戶、貿易專業、服務業、勞動工資、人口科技與婦女兒童監測專業統計、單位名錄庫更新、綜治、統計執法、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統計繼續教育及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核算工作;
行政職權
1、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證認定。2、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備案。
3、統計管理登記。
4、統計管理登記證年檢。
5、統計人員崗位繼續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