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個人簡歷
馬壽華(1893-1977),字本軒,號小靜,自署小靜齊王,安徽省渦陽縣人。出身於書香世家,幼時深受傳統文化薰陶,雅尚書畫。父親馬壽華是中國早期法官之一,在台灣被尊崇為“司法界元老”,又是書畫界巨擘;兒子馬漢寶是台灣大法官會議大法官之一,在台灣法學及教育界被公認“學術地位崇高”;兩人都是基督教聖公會的虔誠教徒。河南法政學堂畢業。中國國民黨官員,從事司法工作60餘年。中國當代著名書畫藝術家、藝術教育家、法學家。
個人生平
新中國成立前,1911年河南法政學堂畢業後,歷任法官、廳長、法務部司長、南京市政府秘書長等職。1947年去台灣,歷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平時公餘兼事書畫,並達到一定境界,取得豐碩成果,最終又成為頗有影響的書畫家。青年時代,對宋元明歷代書畫名家筆法進行過精研深究。與著名書畫家吳湖帆、譚澤闓、馮超然、沈尹默、黃賓虹等時有過從,相互交流心得,後來他把這一時期所做彙編成仿古十四家墨竹畫冊。其山水畫,學過清四王、元四家,也臨過董巨。技法是承襲古人,其山水的構圖,山水的氣勢,多屬於厚重而講條理。對畫樹、點葉、景物的安排,歷數小時而不倦,必求心有領悟,然後下筆,多以長披麻皴畫山石,樹皆點葉,叢林連綿而種類各別,姿態萬千,彼此之間輕重互見,大小相間。畫裡帶有寧靜之感,寧者安寧,靜者恬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台灣歷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土地銀行董事長,“司法院”秘書長,“行政司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等職。受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精於書畫,在藝術界身兼數職,領導台灣藝術團體,歷任台灣“中國美術協會”及“中國(台)書法協會”理事長,“中(台)日書法國際會議”議長,台北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委員等職。並在日本書法、美術界頗有影響。曾受聘日本教育書道聯盟最高顧問、全日本書道聯合會名譽會長,為台灣當局對日關係的重要幕僚人物。1957年與陳方、陶雲樓、鄭曼青、劉延濤、張谷年、高逸鴻等合組七友畫會。除山水墨竹之外,復以指畫獨步藝壇。不僅為藝術家,同時亦為藝術教育家,一生獎掖後進,不遺餘力,致力於社會藝術工作。建有兩個畫室:一名“小靜齋”,一名“自寬閣”。擅畫山水、花卉、尤精墨竹,更工指畫。所畫的墨竹,把竹的“虛心”、“勁節”擬人格化的情操,表現豐富得體。寫出的竿枝葉節、不矯、不浮、不弄巧、不任性,純以一片和祥之氣融入筆墨。一竿既之,把意識性情都寄託其上。除了用毛筆寫竹,畫山水之類外,還能用指作畫。用指頭作畫,因為不能吸水墨,墨趣難求,沒有耐心的人,很少畫得好。而他隨手畫來,卻能蒼老中略帶生拙,那是指畫中求之難得的趣味。書工行楷,論者謂其“書宗二王、兼習顏米”,行書溫潤秀逸,行氣舒緩,表現出高超的書法技藝。台灣文化界對其書畫評價甚高,在構圖方面,采移動式焦點,入山越深,登山越高,看到白雲平鋪如海的景象,描活輕軟如絮的白雲,輕靈而多變。作品先後被台北故宮博物院和台北歷史博物館收藏。書畫作品還遍及歐洲、北美、南美、亞非各國。獲得過台灣“教育部”文藝資金之美術類獎及美國聖若望大學贈予的“國際金章”等諸多殊榮。1971年退休。 1977年因病在台灣逝世,享年94歲。
個人作品
作品
著有《刑事訴訟律釋義》、《刑法總論》、《台灣完成耕者有其田法制實錄》、《國畫之主旨》、《美術教育》、《漫談我國書法》、《馬壽華書畫集》等多種。
馬壽華的三幅書畫作品2005年6月21日入藏故宮博物院 ,這三幅作品是《竹石大中堂》、《秋江孤帆》指畫和《行書白香山詩》。
作品風格
擅山水、花鳥及指畫。尤精墨竹,融會貫通曆代名家筆法,自成一格。其書法媲美竹畫,最喜二王,兼愛顏米,獨具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