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
此類秘密社會,其入會儀式、倫理規範、人際關係,均類似幫會,但數量眾多。
單在檳城即有義興公司(大約1799年)、和勝公司(1810年)、海山公司(1823年)、存心公司(1820年)、建德堂(大伯公會,1844年)、和合社(1860年代初)、全義社(1860年代初)與義福公司(約1875年)等。
它們多以地緣和方言群為組織脈絡,展開活動。至1881年,義興、建德、和勝、存心、義福和海山六大秘密會社的黨員人數,約占當時華族總人口的69%,或男性人口的84.6%。人數如此之多,當然不能稱為“秘密社會”,而就是“社會”了。只因其入會儀式、行事做風,與幫派會黨相似,故一般仍以秘密社會或私會黨來稱呼。其實這些私會黨幾乎完全與地域方言團體疊合。
他們的初期組織結構是:海山與義興,成立於檳榔嶼,馬六甲和新加坡三個海峽殖民地,之後散布各個馬來土邦各處,初期為同鄉互助福利團體,後演變互相爭鬥的幫派組織。會員均服從會中領袖的命令及約束。他們稱其領袖為大哥,這些私會黨分作四個、八個或十二個主要幹部,然後分成許多支派,每個幹部及每個支派,都有一位頭目管理。
從唐山(中國)南來的移民,叫做“新客”,他們來到任何一個地方時,這些會便派人邀請他們入會,假如他們拒絕的話,便會受迫害。
由此可見,早期的華人結幫立會,在表面和名義上是講求兄弟義氣,有福共享,有難同當,但實際上卻是領袖在培植勢力,以向英殖民政府爭取更大的利益。
在政治方面,他們是沒有濃厚的傾向,雖然標榜“反清復明”,但在利益爭奪底下,私會黨已淪為爭奪地盤的組織了。
儘管如此,英國人還是沒辦法控制他們,以致有人形容私會黨組織是“政府中的政府”,儼然是馬新華人的“統治者”。
1882年,英國殖民地政府修訂法令後,不準私會黨註冊。1889年,明令取締,但未能禁絕。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分化為洪門會和華記兩大派。
現在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馬來西亞私會黨分化為兩大派以洪門和華記為主。
洪門各支派從前分裂成大約有九十多支,不過部分已名存實亡。仍然有幾十支在江湖上活躍和有一定實力。仍然活躍的洪門會支派約占大馬私會黨七十巴仙。近些年各支派之間互相敵對以及相互廝殺,只有少部分支派有聯繫。另外有獨自成立的華人私會黨約占十巴仙,如‘三二’和‘北海同’等各自獨立的私會黨派系 。
洪門會派系組織有:忠義堂,洪順堂,小三川,小三王,三六,三百六,二一,三八二一,九六九,二四,龍虎,紅花,十三,一仔,飛龍,洪金龍,義和社,青龍山,鳳凰山,二一海,合和堂,仁義堂,洪河,義洪英,五色旗等等 。
華記俗稱‘四窿’。華記也不遑多讓,約占大馬華人黑社會二十巴仙。有派系如十八仔,四窿,華記,小華記,零四,十八羅漢,美華十八,興記和小梅花等。各派之間都會互相連繫和團結。與洪門各支派之間互相敵對有所不同。因此,華記是馬來西亞華人黑社會第一大幫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