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燈介紹
香港電燈成立於1889年,總部設於香港堅尼地道44號“港燈中心”。大股東為和記黃埔及長江實業,透過長江基建持有。公司在香港註冊及上市,主席為霍建寧。2004年資產淨值為378億5600萬港元,純利為62億8千萬港元。
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 上市公司 (港交所:0006)
成立時間 1889年
總部地點 香港
重要人物 霍建寧 公司主席
曹棨森 董事總經理
口號
產業 電力
產品 電力供應
年營業額 62.8億港元
淨利 62.8億港元
員工數 約2000人
港燈中心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港燈(港交所: )
歷史
香港是亞洲其中一個最早有電力供應的城市。1888年,香港政府與香港電燈簽署首份電力供應契約,港燈供應的電力把食水抽上太平山頂,同時為港島區的路燈提供電力。1890年12月1日下午6時,港燈開始為香港島部份地區供電,包括中環商業區的電街燈。首間電廠為灣仔發電廠,位於灣仔星街,初期發電量100千瓦。除發電機組廠房外,亦設有員工宿舍及辦公大樓。除中環以外,今日的日街、月街、星街、光明街及電氣街一帶,是首先有電力供應的地區,日、月、星三條街道的命名與《三字經》里的“三光”有關,源於《三字經》里“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比喻電力帶來光明。星街發電廠於1922年拆卸。
1910年,西環及洋人聚居的太平山頂亦開始有電力供應。為應付需求的增長,港燈在北角炮台山興建第二間發電廠,是為北角發電廠並在1919年啟用,初期發電量3,000千瓦。電氣道及大強街(Power Street)因此發電廠而得名。1922年起,港燈供應電力予在港島北部行走的香港電車。北角發電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受破壞,戰後經過維修並繼續使用至1970年代末,其後拆卸並建成住宅城市花園。
香港島的電力需求仍持續增長,1968年,港燈在鴨脷洲興建全電腦化的發電廠,採用燃油發電,1981年落成,發電量1,061兆瓦。1978年9月,港府正式批准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更大規模的發電廠,1984年落成後逐漸取代鴨脷洲發電廠,1989年12月,鴨脷洲發電廠正式停止運作,其後改建成住宅海怡半島。
左方的煙囪屬南丫發電廠南丫發電廠位於南丫島鳳梨嘴,占地50公頃,共分三期發展,第一期包括三台25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於1984年完成,第二期則包括三台35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一台55兆瓦及六台125兆瓦燃氣輪機,於1991年完成,第三期包括兩台350兆瓦燃煤機組,於1997年完成。2002年,現有兩台125兆瓦燃氣輪機被改裝成聯合循環機組,可額外生產115兆瓦電力。
港燈在1981年被置地收購,1983年,香港前途問題未決,加上利率高企,當時負債的置地把港燈以低價出售予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
現況
香港電燈的供電地區包括香港島、鴨脷洲及南丫島。供應50赫交流電,電壓為220伏特單相電及380伏特三相電。港燈輸電系統分別以275千伏特、132千伏特及66千伏特輸電,配電則採用22千伏特、11千伏特及380伏特。香港電燈與中華電力的供電系統聯網,在北角與紅磡之間以跨海電纜連線。聯網的優點是在緊急時為對方提供電力支援,亦可以把電力互相傳送及減低電量儲備,聯網在2004年的輸電量為720兆伏安。
2004年底,南丫島發電廠共有8台燃煤機組,7台燃氣輪機及1台聯合循環機組,總發電量為3,420兆瓦。政府在2000年5月批准港燈在南丫島發電廠側加建新的發電廠,以天然氣燃料發電。新廠原定於2004年啟用,但由於用電需求未達要求,新廠延遲至2006年投產。為了支持再生能源發展及保護環境,港燈在南丫島大嶺興建香港首座風力發電站(南丫風采發電站),設有800千瓦風力發電渦輪機,將於2006年開始運作。港燈的系統控制中心位於鴨脷洲電燈大樓,全日24小時監控整個供電系統,在1999年7月啟用。1997年至今,港燈的供電可靠度達99.999%。
香港島的霓紅燈為把電力輸送至港島北部,及避免影響郊野公園的環境,香港電燈在港島共興建了4條電纜隧道,內鋪設275千伏電纜。第一條電纜隧道連線華富邨至寶雲道,全長3.1公里,1988年落成。第二條電纜隧道由南風道至柏架山,全長5.7公里,1993年完成。兩條隧道內皆設有電動車。由田灣至華富邨及華富邨至數碼港亦建有分別長約0.8公里的電纜隧道。至2004年,港燈在供電範圍內設立的配電站共有3570個。
香港電燈的業務在1979年起受香港政府的利潤管制協定監管。政府與港燈在1994年1月1日開始為期15年的協定,但並非專營協定,並無指定可供電的地區,新的供電商理論上可進入市場。
海外業務
香港電燈在澳大利亞及泰國皆有投資,主要屬電力供應業務。港燈在澳大利亞擁有配電網路,在泰國則投資於燃氣電廠。2004年12月則向長江基建收購英國北部氣體分銷網路,並於2009年2月收購其位於中國的三間電廠股權
爭議
在1997年後至2000年代初期,香港經濟連續數年不景,在通貨收縮的情況下,香港電燈仍堅持大幅增加電費,與此同時,香港電燈卻向股東派發高額股息,持續受到社會各界人士非議。
由1998年至2008年,香港電燈已加了7次電費,累積升幅超逾30%。直至2008年,香港電燈每一度電(連燃料附加費)為港幣$1.274[3],而香港另一間電力公司中華電力,每一度電(連燃料附加費)則為港幣$0.911[4]。香港電燈比起中華電力足足貴了40%。
是年2月,中電斷電事故,導致港燈用戶受害,兩電助理營運總監遂即宣告在來季下台。
港燈由2009年1月1日起,將電費向下調百分之5.9;住宅用戶減幅更達百分之6.4,每月用電五百度的家庭可慳近40元。港府雖然透過新《管制計畫協定》,令港燈基本電費減近兩成,但由於港燈早前以高價購買了明年所用的煤,令燃料附加費大增近一倍半,抵銷了大部分減幅。
未來發展
香港電燈的利潤管制協定將於2008年屆滿,香港特區政府於2005年12月發表電力市場第二期諮詢檔案,建議降低電力公司的回報率及引入競爭。政府建議在2008年後更改計算準許利潤的方式,包括把電力公司的資產分成發電機組、輸配電網及環保裝置三大類,並將現時15年的協定年期改為10年,在10年後進行檢討,可延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