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簡介
在新學制下不少科目均被合併,而且不少科目均設有必修和選修部分,以符合不同學生之興趣和能力,例如原先多個數學科目(會考的數學、附加數學,及高考的純粹數學、套用數學、數學及統計學)將於新學制下被合併為單一的數學科,並設有必修部分和延伸部分(微積分與統計(M1,即ASL的M&S)、代數與微積分(M2,即AL的P.Math))。
此外,現有的“套用學習”(AppliedLearning,ApL)亦會在新學制中繼續推行。該課程的宗旨是讓一些不適合主流教育的學生接受職業性的教育,使他們有一技之長,以應社會上的僱主對於不同人才的需要。
總括而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提供以下三類科目:[1]
甲類是包括核心科目在內的25科傳統科目,由香港考評局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第1級-第5**級(Level1-5**)表示,當中第1級為最低,第5**級為最高,當中第5**級為獲取第5*級當中最優秀者。成績低於第1級者不予評級(unclassified)。
乙類是套用學習科目,由相關的本地高等院校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達標(Attained)和達標並表現優異(Attainedwithdistinction)表示,後者等同於在甲類科目取得第3級成績。2010-2012學年可供選修的科目為30個。
丙類是中文及英文以外的語言科目,包括法語、德語、日語、印地語、西班牙語及烏爾都語,由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考試部進行評級工作。科目等級會以A級-E級(GradeA-E)表示,A級為最高,E級為最低。成績低於E級者不予評級(Ungraded)。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
核心科目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
通識教育
選修科目
各科設有必修部分及選修部分,大部分在正式公開試中,卷一為必修部分,卷二則為選修部分。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中國文學
英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英語文學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中國歷史
經濟
倫理與宗教
地理
歷史
旅遊與款待
科學教育學習領域
生物
化學
物理
組合科學(3選其2)
綜合科學
科技教育學習領域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
設計與套用科技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
科技與生活(前稱家政科)
資訊及通訊科技
藝術教育學習領域
音樂
視覺藝術
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
套用學習科目
2010-2012學年可供選修的科目為30個,分為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服務、套用科學、工程及生產和商業、管理及法律五個類別。
其他語言科目
非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可以下列科目取代核心科目中的中國語文科,作為報考本地大專院校的資格;以中文為母語並選考中國語文科的考生,若選考下列外語科目,在報考本地大專院校時則可作為選修科目計算。
日語
法語
德語
西班牙語
印地語
烏爾都語
國際認可
2010年1月25日,中學文憑試成績已獲澳洲及英國院校認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