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海禪修院

二、以商學院的形式辦好會所式寺院,以樹立一 有效利用寺院這一平台,促進和諧社會。 七、創辦《香海》文摘,以深化禪宗交造詣。

香海禪修院

桐鄉濮院之香海禪寺,始創於元至大二年(1309)。初名福善寺,由濮院鎮濮氏先祖鏗公舍宅而建。清康熙年間,清世祖賜額香海寺,奉旨更其名。
桐鄉濮氏始祖鳳公原為南宋著作郎,宋高宗時從君南下,聞知吳越間有梧桐鄉,為鳳凰棲息之所,公深愛其地,即以駙馬都尉身份,由山東曲阜均價遷此,生聚繁育,世澤延綿。後因濮氏第六代孫斗公南援護立理有功,詔賜其宅為“濮院”。
今之濮院鎮沿襲其名,為桐鄉市管轄區,杭嘉湖平原重鎮。濮氏家族世代積善,經營商貿有方,使濮院發展成為江南富庶集鎮。清初,濮院聚萬家燈火,為州省來往之都會。
香海寺初建之時,正殿左右二梁均有元代名家趙孟俯親筆題款。明清以來,殿宇多次重修,清代乾隆年間,漸成為江南盛剎。前有中古兩樓,後有殿宇七棟,四周碧水環繞,兩側僧寮簇擁,蔚為壯觀。寺中巨鍾重一千三百餘斤,聲聞十里之遙。唯清鹹豐以後,寺廟屢為戰火所焚,殿宇改作他用,面目全非。 時逢新中國改革開放盛世,政府注重和諧社會建設,拔地一百七十畝,支持禪林重建香海禪寺,並委精竭慮,奔走呼號,大業宏圖已見端倪。思維建寺興教,當立宗旨在先,樹綱領在胸,故擬設“以人為本,服務社會,正知正覺,共證菩提”十六字為興教宗旨,以“建精舍,創特色,樹典型”九字為建寺綱領,力爭香海禪寺建成人文,歷史,宗教,藝術,園林,綠化融合一體之特色景觀;弘揚正教,服務社會,勇猛精進,樹起中國佛教道場絢麗典型。秉此宗旨綱領,禪寺擬設立十項,統籌兩事,以確保總體規劃全面實施。

所設十項:

一、成立同修互助會,以接引社會各界有緣同修
香海同修互助會的成員,要求以“香海警策文”作為常誦日課,並採用三三互聯制的方式,接引與香海有緣者同修。同修互聯三人,日行十善。當同修者有病,臨終,或在生活,學習,修行中遇到困難時,互助會以第一速度實行有效互助。
二、以商學院的形式辦好會所式寺院,以樹立一 方禪修中心
有效利用寺院這一平台,促進和諧社會。以商學院的形式體現會所式的寺院,為浙江企業的騰飛和發展提供心理健康服務;舉行各種的講座和培訓,為浙江經濟的發展做出我們佛教應有的貢獻。寺院還配置休閒,娛樂,學習等有益身心健康,增強學秀共進的各種設施,廣泛吸納有緣四眾弟子共住,共修,共學。
三、建設彌陀村(以共同修行的安養院)
建設一個可容納四百餘人同住,以老年大學的理念,接待老年在家眾安養,娛樂,學習,修行為一體的場所,使每位老年朋友覺得老有所值,老有所樂,老有所得,老有所養。彌陀村的中心是念佛堂,寮房環繞其周;配請專職的醫生和護士,為入住者做日常健康護理,每年定期做兩次全面體檢;配用專職保潔員,負責日常衛生清潔工作;特設“往生堂”,為壽盡信眾按教義助念茶毗,使入住信眾及其眷屬均無後顧之憂,能真正放下萬緣,安心念佛,學修教理,從而完成生死大事。
四、開辦輔導班,以提高信眾禪修水準
分設一周,三周,一月,三月,半年等不同學制班級,開設佛教歷史,各宗典籍,佛門儀規,禪修基本課程。使忙於工作和時間充裕的人都有機會修佛法。輔導由淺入深,講解各種佛學知識,使佛修者能夠理解佛教真正意旨,樹立慈悲情懷,並把佛法衍化運用到生活中去。
五、設立大眾關房,以廣開學佛進修門徑
面向社會開放,設三天,一周,一月,三月,半年等不同時限的“方便關”期,信眾可根據自身的不同條件,選擇修正機會。忙於工作的信眾,也可在節假日來寺,調養身心,修證菩提道果。此外,另設三年“正規關”期,給機緣成熟的信眾提供條件和住所,成就其信,解,行,證,或於聞,思,修入三摩池,徹底悟道。
六、創建禪源苑,展示佛教文化藝術
雕刻從古至今禪宗祖師大德:以真人的高度用石雕,浮雕,木雕的形式,真實逼真的藝術手法展現達摩祖師以來歷代禪宗高僧大德聖像三千多尊,融入深邃的教義,用文字的方式記載他們開悟的智慧。力爭這一大型雕刻藝術成為本寺奇特之景觀,在國內外佛教道場中獨樹一幟。
七、創辦《香海》文摘,以深化禪宗交造詣。
《香海文摘》以不定期彩印刊物的形式,登載古今中外啟迪智慧,推人向善的佛學文章,以及佛門祖師大德撰述,論著,開示,警文等,時機成熟時,可擴大公開發行,或刻錄電子出版物。
八、開設佛學網站,以傳禪學最新信息
佛學網站可使我們的理念讓更多的人得到了解,讓 一切有緣人感受到佛陀的教化,深入體悟正知正見的真實旨趣,獲得佛法的利益。
九、開發少兒教學,以關懷青少年健康成長
增設“少兒讀經班”,組織少年兒童誦讀中華傳統啟蒙讀物,學習經典,輔以生動有趣而又淺顯易懂之解釋,傳承中華文化,弘揚傳統美德。
十、建立寺院董事會,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大眾參與,大眾認同,大眾成就,大眾分享,是從事弘法利生事業的正途,國務院頒布的《宗教事務條例》規定:“各種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儘快建立民主管理組織”,因此,建設香海禪寺的核心是設立以本寺住持為中心的寺董會。董事會成員擬從社會各地(特別是濮院,嘉興和浙江等地)廣泛羅致。他們當中應有法師,實業家,設計師,建築師,學者,藝術家等人,其共同特點是虔誠地熱心地致力於佛教事業,有務實和奉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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