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

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

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是依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工作的要求,於2002年9月成立的。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北京地區。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500萬元,來源於市財政撥款。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北京市民政局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業務主管單位是北京市民政局。

本基金會的住所是朝陽區華嚴里8號北京市第五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

宗旨

通過公益資助,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倡導見義勇為精神。

主要任務

輔助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幫扶和救助,依法維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動員社會各界力量,開展公益活動,募集、管理並使用好公益資金;宣傳見義勇為事跡,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營造“見義勇為光榮”的社會風尚。促進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做出貢獻。

機構設定

根據開展工作的需要,基金會設定辦公室、宣傳工作部、對外聯絡部、基金募集部、項目管理部和計畫財務部。

辦公室:負責處理基金會日常事務性工作;

宣傳工作部:負責基金會的宣傳、法律諮詢服務

對外聯絡部:負責對內對外聯絡和交流工作

基金募集部:負責基金會基金募集工作

項目管理部:負責項目的策劃和具體實施工作;

計畫財務部:負責基金會基金的管理、統計等工作。

業務範圍

募集、管理、使用資金,輔助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獎勵、表彰和保護,開展與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相關的公益活動。

收入來源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二)海外華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同胞以及外國友好團體和個人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投資收益,

(五)其他合法收入。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財產使用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本基金會公益活動業務範圍內的公益活動;

(二)開展公益活動所必須的業務經費及人員開支;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的有利於發展首都見義勇為事業的其他開支。

成就

表彰、獎勵、幫扶、救助見義勇為人員

基金會設立了“京華見義勇為獎”,著重表彰、獎勵歷年評選出的北京市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和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及為首都見義勇為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堅持每年對全市1000多名見義勇為人員普遍進行走訪、慰問,對工作和生活有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進行幫扶和救助;依法維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

募集基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關於公益性捐贈的有關規定及《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規定,積極爭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支持見義勇為事業發展。幾年來,我市很多國營大中型骨幹企業和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以及不少市民紛紛慷慨捐款,一些企業還與基金會簽訂了連續5年的捐贈協定。

基金會建立了嚴格的財務制度和年度審計及基金使用的公示制度,對社會捐贈資金依據章程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擴大宣傳、弘揚正氣

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與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聯合舉辦見義勇為英模事跡報告會、見義勇為宣傳周、演講比賽等活動;與首都各大新聞媒體配合,組織專題報導和文藝節目,廣泛宣傳見義勇為英雄事跡。大力營造“見義勇為光榮”的社會氛圍,讓見義勇為精神深入人心。

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是一件光榮而艱巨的任務,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為實現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形成“男女平等、尊老愛幼、互愛互助、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善之區做出貢獻。

募捐指南

接受單位: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

賬受單號:0200097919021900980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中航油支行

接受捐贈電話:010-6213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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