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憲之

顧憲之 憲之字士思,吳郡吳縣(今蘇州)人,宋鎮軍將軍覬之孫。孝建初舉秀才,歷太子舍人、尚書比部郎、撫軍主簿。元徽中,為建康令,遷車騎功曹、晉熙王友。齊高帝執政,以為驃騎錄事參軍、太尉西曹掾、齊台中書侍郎。及受禪,除衡陽內史。永明初,為太尉從事中郎,歷隨王東中郎長史,行會稽太守,遷巴陵王南中郎長史,行婺州事,歷給事黃門侍郎,兼尚書吏部郎中,出行南兗州事。建武中,遷太子中庶子,出為晉陵太守。永元初,歷豫章太守。中興末,徵為揚州別駕從事,未拜,梁受禪,風疾漸篤,引歸,天監二年就家授太中大夫,八年卒,年七十四。

基本信息

譯文

顧憲字士思,吳郡人。祖父顧凱之,曾任南朝宋的鎮軍將軍,湘州刺史。顧憲之十七八歲時,州府徵召為儀曹從事,考中秀才,接連升為太子舍人,尚書比部郎,撫軍主簿等。宋元徽朝時任建康縣令。當時有盜竊耕牛的人,牛被主人認出,但偷竊者也稱牛是自己的,兩家的訟詞、證據都一樣,前任縣令不能判決。顧憲之到任後,把這狀紙翻轉過來,對兩家說:“不要再說了,我知道該怎么處理了。”於是下令解開牛,任隨牛走往何處。牛直接走回到原來主人宅室,偷竊者才伏地認罪。顧憲之揭發奸邪的或藏匿的罪犯大都採用這類的方法,當時的人專稱他“神明”。至於有權勢的人的請託,官吏們的貪殘,他都根據法律公正處理(拒絕請託,打擊貪殘),從不偏袒和放縱,品性又清廉節儉,盡力治政,得到了百姓的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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