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顏本善同志1934年2月至1938年8月任紅四方面軍31軍272、771團通訊員、班長。1938年9月至1943年4月任山西太行軍區129師師部警衛連指導員。1943年5月至1948年1月任陝西新寧縣保全科警衛隊政治教導員。1948年2月至1949年10月任陝南鄖西縣督查處一科科員、平利縣公安局局長。1949年11月至1952年3月任重慶市人民法院監獄長、科長。1952年4月至1956年6月任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院長。1956年7月至1971年5月任重慶市南岸區人委副區長。1971年6月至1980年9月任重慶市南岸區革委副主任、重慶長江大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1980年10月至1983年2月任重慶市市中區政協副主席。1983年3月離職休養,2011年6月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享受按省(部)長級標準報銷醫療費待遇。
病逝
老紅軍顏本善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2年2月7日15時20分在重慶第三人民醫院逝世,享年93歲。
顏本善,1919年8月生於四川南江,1934年2月加入紅軍,1936年入黨。
歷任紅四方面軍班排連長和129師師團部警通營政治指導員,曾參加長征,兩次過雪山,三次過草地,1949年任湖北鄖陽縣公安局長,後引領西南服務團隨劉鄧大軍入川。
解放重慶後作為軍管幹部接管重慶市南岸區區政府,歷任南岸區法院院長、渝中區政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