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生存金

生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本主契約生效滿三年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15%給付生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年滿10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按照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300%給付滿期祝壽金,本主契約終止。

額外生存金

合眾財富年年年金保險(分紅型)”在全國上市。出生28天到55周歲的人都可投保該產品,保障期間至100周歲。
自本主契約生效滿一年的保單周年日開始,在交費期限內,若被保險人每年到達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契約期交保險費的8%給付額外生存金。

財富年年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

產品特色1.安心投保收益穩,生命保障保平安
2.抵禦通脹更給力,累積利率再加一
3.額外分紅添驚喜,財富無憂喜年年
簡易投保規定
投保年齡:出生28天—55周歲
保險期間:保至100周歲
交費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
保險利益
財富年年年金保險(分紅型)(A)款
生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本主契約生效滿三年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15%給付生存保險金。自本主契約生效滿四年 的保單周年日開始,至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每到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5% 給付生存保險金。
額外生存金
自本主契約生效滿一年的保單周年日開始,在交費期限內,若被保險人每年到達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單周年日按本主契約期交保險費的8%給付額外生存金。
養老年金
自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10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每到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在該保 單周年日按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18%給付養老年金。養老年金的保證給付期為自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80周歲的保單 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險人在保證給付的20年內身故,則我們將按保證給付的養老年金總額與已給付養老年金金額兩者的差額一次性給付給身故保險金受益 人,本主契約終止。
生存金累積生息
生存保險金、額外生存金、養老年金如果不領取,將進入生存保險金累積賬戶,並按本公司確定的生存保險金累積利率以日複利方式累積生息,在本主契約終止或受益人申請時給付。生存保險金累積利率不低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
滿期祝壽金
若被保險人在年滿10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將按照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300%給付滿期祝壽金,本主契約終止。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們將按本主契約已交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契約終止。
(2)自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險人身故,我們將按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和本主契約已交保險費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契約終止。
公共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
自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的保單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運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以該事故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身故的,我們將在給付上述身故保險金的基礎上,額外按本主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200%給付公共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本主契約終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