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領土延伸可分二種。一是在一項國際註冊新申請時由申請人同時指出,也就是在填寫申請表時,指定要求保護的國家;二是在國際註冊後,註冊人又希望得到另外一些成員國的保護,這時註冊人可再次向商標局提出領土延伸申請(此種情況稱為後期指定)。無論通過哪種領土延伸得到的保護,它的效力都與在該國直接辦理商標申請的效力完全一樣。
領土延伸指國際註冊的商標申請人或所有人向"馬德里聯盟"成員國所提出的有關保護的專門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只有進行領土延伸,才可能在指定的"馬德里聯盟"成員國內得到保護。
領土延伸可分二種。一是在一項國際註冊新申請時由申請人同時指出,也就是在填寫申請表時,指定要求保護的國家;二是在國際註冊後,註冊人又希望得到另外一些成員國的保護,這時註冊人可再次向商標局提出領土延伸申請(此種情況稱為後期指定)。無論通過哪種領土延伸得到的保護,它的效力都與在該國直接辦理商標申請的效力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