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方法
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方法。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足額地將所收取的預算外資金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部門預算和用款計畫,在需要使用預算外資金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財政部門經審核同意後,從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向用款單位撥付預算外資金,供其使用。
中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實行直接庫繳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直接繳庫是由繳款人按照有關規定,持執行單位開具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代理銀行,直接將應繳款項繳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集中匯繳是由執收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將所有收取的款項按日匯總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集中繳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根據預算外資金改革目標,預算外資金將逐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進行集中收付和統一管理。
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和國庫的區別
國庫存款賬戶用於記錄、核算和反映財政一般預算資金和政府性基金的收支,以及上下級財政之間的收付活動。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用於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外資金收支活動。由財政總預算會計統一開設、核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