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後涉及有關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會計核算問題的通知

為適應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需要,規範教育收費等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會計核算,根據《財政部關於將按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財預[2010]88號)等有關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會計核算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關於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後涉及有關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會計核算問題的通知

財庫[2010]141號

頒布時間:2011-1-5發文單位:財政部

增設科目

《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增設3個會計科目:淨資產類“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收入類“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支出類“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

(一)“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編碼為323。

本科目核算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結餘,包括教育收費、彩票發行機構和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用等資金的結餘。

年終轉賬時,應將“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等有關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貸方;將“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等有關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方。

本科目年終貸方餘額,反映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支相抵後的滾存結餘,轉入下年度。

本科目根據管理需要,按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編碼為423。

本科目核算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入,包括教育收費、彩票發行機構和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用等收入。

收到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入時,借記“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貸方餘額全數轉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

本科目平時貸方餘額,反映當年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收入累計數。

本科目應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收入分類科目設定相應明細賬。同時,根據管理需要,按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編碼為523。

本科目核算用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安排的支出。

發生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財政存款”等有關科目;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借方餘額全數轉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借記“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當年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支出累計數。

本科目根據“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設定相應明細賬。同時,根據管理需要,按部門進行明細核算。

調整說明

調整《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第102號科目“其他財政存款”的使用說明,在其包括的具體核算內容中增加“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存款”。

科目對應

《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制度》及其它有關預算外資金會計核算規定廢止後,原預算外資金會計科目核算事項,應結合具體預算管理方式,使用調整後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科目對應關係見附屬檔案1。

增設報表

《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增設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分部門收支情況表(見附屬檔案2)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分科目收支情況表(見附屬檔案3)。

其他事項

(一)各級財政部門對未納入預算並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應當單獨設賬核算。

(二)對預算外資金歷年滾存結餘從財政專戶繳入國庫的賬務處理,按照《財政部關於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後有關賬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庫[2008]103號)有關財政總預算會計的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關於印發〈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制度〉的通知》(財綜字[1998]164號)和《關於印發〈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制度補充規定〉的通知》(財辦庫[2002]36號),以及《財政部關於財政專戶彩票資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2]31號)、《財政部關於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財政總預算會計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問題的通知》(財庫[2006]25號)、《財政部關於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後有關賬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庫[2008]103號)中有關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的規定,同時廢止。

下載:附屬檔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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