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順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順義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屬於行政機關。本委的工作職責為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區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建設,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機構職能

(1)負責本區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綜合調度、監督管理市、區財政投資及上級有關部門補貼的公益性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建設重點工程,承擔相關徵收拆遷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為中央、市屬駐區單位和駐區部隊在區工程建設和房屋管理提供協調服務。

(3)承擔本區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及監督管理,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4)承擔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的責任。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夜間建築施工許可;參與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突發事件處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承擔順義區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承擔指導、規範本區村鎮建設的責任。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技術服務;負責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指導農村房屋安全使用和危房改造工作。

(6)承擔本區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國家和地方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加強建材使用監管。

(7)承擔本區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核准和年度投資計畫會審。

(8)承擔本區房屋管理的責任。研究制定房屋拆遷規劃與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監督相關工作;負責房屋登記管理;負責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政許可和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房屋防汛工作;協助相關部門,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

(9)組織制定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產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職業註冊管理。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盛德利,現任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委書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領導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政全面工作。

王國華,現任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委副書記。負責黨政、信訪、宣傳工作,負責新農村基礎設施和重點鎮建設工作。

秦德生,現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委委員。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施工許可辦理、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建築企業資質管理、城市建設重點工程協調管理工作。

張文生,現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委委員。負責建築施工安全、質量監管,建築節能與建材管理、軌道交通建設工作。

李 強,現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委委員。負責拆遷管理、住房保障工作。

鄭國棟,現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紀工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工作。

郭寶生,現任區住房保障和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房屋抵押登記管理工作。

龔佳躍,現任區住房保障和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小區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路元,現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負責工程技術管理。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住房城鄉建設工委和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設15 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組織起草有關文稿;負責公文處理、新聞信息宣傳、接待聯絡、檔案管理、網路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公開、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建議、議案、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

(2)監察科

負責全委紀檢監察工作。

(3)政工科

負責本機關組織、人事勞資、紀檢監察、精神文明、保密、計生、婦聯、老幹部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本系統黨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4)信訪科

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向有關部門反映民眾來信來訪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負責督查有關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並協調處理相關突發事件;承辦上級交辦的各類信訪事項;負責本機關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的組織工作。

(5)法制科

負責宣傳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依法負責本行業行政執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本行業農民工工資清欠問題;負責違法建築工程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6)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建設工程的開工管理和城市建設重點工程的組織協調及施工現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重點工程的計畫實施、組織協調、綜合調度和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動態情況,了解建設過程中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貫徹落實建築材料設備使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擬訂建築材料設備使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程建設中推廣新材料、新設備、淘汰落後產品與工藝的政策措施;負責工程建築材料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工作;綜合協調、推進全區住宅產業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建設。

(7)建築業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建築業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對本區建築業企業、外埠和境外在本區建築業企業以及建築市場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引導、促進本區建築企業開拓外埠和境外市場;負責本區建築業外資、外經工作;組織本區建築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負責科技成果的套用推廣和新技術套用示範工程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建築業有關標準、規範和規程;擬訂行業人才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相關部門,完成有關職業資格註冊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8)施工安全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相關施工許可;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和綠色施工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備案工作;負責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人員考核工作;負責有關設備、設施的登記管理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協調施工現場防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

(9)住房保障和改革科(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住房保障和改革有關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住房保障和改革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房改工作;指導直管公房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以及住宅合作社的監督管理;承擔區政府房改辦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擬訂本區房地產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和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舊城舊村改造及住宅小區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統計工作。

(10)物業管理科(房屋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物業管理和房屋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物業管理相關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政府直管小區物業改造工作。依法管理本區房屋租賃市場,規範房屋租賃市場行為;負責房屋租賃統計工作,定期公布房屋租賃價格信息;負責城鎮房屋安全及房屋設備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工作;協調城鎮房屋防汛工作;參與城鎮房屋危改區域的確認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房屋安全使用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村鎮建設科

負責貫徹落實村鎮工程建設和小城鎮試點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管理、協調本區村鎮工程建設和小城鎮試點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及相關工程管理。

(12)房屋交易市場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房屋交易和房地產開發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依法管理本區房地產交易市場,規範房地產交易市場行為;負責房屋交易統計分析,定期公布房屋交易價格信息;負責商品房銷售契約登記備案;負責房地產經紀活動管理工作。

(13)房屋權屬科

負責貫徹落實房屋權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本區房屋權屬確認、登記、抵押、變更、查封等管理工作;調解處理房屋權屬糾紛;負責房產測繪的成果確認和房屋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權屬登記代理的管理工作。

(14)拆遷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房屋拆遷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編制本區房屋拆遷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房屋拆遷管理和重大項目拆遷的協調工作;負責房屋拆遷行政許可和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房屋拆遷相關工作。

(15)財務科

負責建設經濟的統計工作;負責擬訂本機關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本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預算外資金,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的計畫編制、審批、申報、管理;負責本機關和所屬單位會計核算管理。

聯繫地址

地 址:北京市順義區府前東街甲25號(門牌號碼:府前東街甲25號)

郵 編: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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