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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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檢概況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始建於1955年6月15日,原稱順德縣人民檢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間停止工作,1978年9月正式重建。1992年順德撤縣建市,順德縣人民檢察院改稱順德市人民檢察院。2002年12月順德撤市建區,順德市人民檢察院改稱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二十多年來,該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查處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以及積極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努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不斷加強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及時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窮等問題,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統一實施。在推動檢察工作發展的同時,堅持依法建院,從嚴治檢的方針,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各項工作取得巨大成績。1992年2月被最高檢察院授予全國模範檢察院榮譽稱號,1998年被再次確認。2005年和2007年,分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先進檢察院”和“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光榮稱號。

機構職能

順德區檢察院設反貪污賄賂局和內設機構13個,內設機構與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級別相同:
辦公室
1、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業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
2、 草擬、審核全院性的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及其他綜合性的文字材料。
3、 負責本院工作部署的調查研究工作。
4、 處理檢察信息、機要文電和秘書事務,編髮內部刊物,列印檔案。
5、 聯絡人大代表,督辦領導批辦事項。
6、 負責檢務公開、檢察統計、檔案管理、機要密碼管理和保密工作。
政工科
1、 負責本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據院黨委的部署抓好全院的政治學習和紀律教育,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
2、 協助黨委考察考核幹部,負責本院人員的獎懲、任免、調配及招錄工作。
3、 負責本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並查處對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 協助黨委抓好黨建、黨務工作,負責本院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體協以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5、 負責本院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6、 負責檢察官等級評定的管理工作。
7、 負責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
監察室
監察室與本院紀律檢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在院黨委的領導下開展紀檢、監察工作。其職能是:
1、對本院各部門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2、受理對本院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並按管理許可權進行查處。
3、受理本院工作人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4、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組織開展廉政紀律教育和執法執紀大檢查活動。;
5、完成檢察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6、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賦予的其他職責。
偵查監督科
1、 辦理本院管轄範圍內的審查逮捕案件。
2、 對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偵查活動進行監督。
3、 結合辦案,保護未成年人犯罪者的合法權益。參與專項鬥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公訴科
1、 辦理本院管轄範圍內的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抗訴工作。
2、 對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瀆職侵權檢察科
1、 負責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讀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2、 結合辦案開展法制宣傳,做好犯罪預防工作。
監所檢察科
1、 負責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及監管活動的執法監督工作。
2、 辦理髮生在刑罰執行和監管過程中的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入員脫逃案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
3、 辦理被監管人員及其家屬的控告申訴案件。
民事行政檢察科
1、 對民事經濟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監督。
2、 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抗訴。
3、對審判人員在審查民事、經濟案件中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線索進行初查。
控告申訴檢察科 (加掛區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區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辦公室牌子)
1、 受理公民和單位的報案、舉報、控告和申訴。
2、 辦理本院管轄的刑事申訴複查、刑事賠償以及被害人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的案件。
3、 綜合反映控告和舉報情況,定期分析社情動態。
4、 開展文明接待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提供法律諮詢。
檢察技術科
1、 負責法醫、文檢、痕跡、司法會計、視聽資料、通訊、電腦等技術工作。
2、 負責本院辦公現代化規劃和計算機網路管理及運行保障工作。
行政裝備科
1、 負責編制和落實本院經費和裝備的年度計畫和經費的申請、核算管理和裝備物資的購置、管理。
2、 負責贓款贓物的管理。
3、 負責交通裝備、槍枝彈藥、服裝的管理和財務工作。
4、 負責本院基本建設項目規劃、申請和組織、協調、實施工作。
5、 負責機關安全防範工作。
6、 負責機關食堂和招待所的管理及全院的環境衛生工作。
反貪污賄賂局
偵查科
負責立案偵查本院管轄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受賄、行賄、對單位行賄、介紹賄賂、單位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以及上級機關交辦的案件。
職務犯罪預防科
1、 研究、分析職務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貪污賄賂等犯罪的預防對策,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
2、 根據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協助發案單位堵塞管理漏洞。
直屬行政單位
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警察大隊與內高機構同級,主要職責:
1、 保護本院直接立案偵查案件的犯罪現場。
2、 執行傳喚,參與搜查,執行拘傳和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協助追捕逃犯。
3、 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4、 送達法律文書。
5、 參與執行死刑臨場監督活動。
6、 負責本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7、 執行檢察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後勤保障工作,不定級,不定編,按政法專項編制15%配置人員,由財政按工勤人員標準安排費用。

順檢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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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碧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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