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難度

項目難度指測驗題目的難度程度,通常以答對或通過該項目的人數占應試總人數的百分比來表示。項目的難度多高合適,則取決於測驗目的。如果測驗是為了考察學生對某些方面的知識、技能是否掌握(掌握性測驗),可不考慮項目難度,只要是教學目標中重要的內容就可以,甚至通過率100%或0%的測題也不必淘汰,可以繼續使用。當測驗主要用於選拔時(選拔性測驗),就應比較多地採用那些難度值接近錄取率的項目。如果我們要把全體受測者作最大程度的區分,則0.50左右的難度最合適。

定義

項目難度指測驗題目的難度程度,通常以答對或通過該項目的人數占應試總人數的百分比來表示。也就是用通過率來表示難度,通過率越高,難度越大。

計算

對於不同的測驗題型,其計算有所不同。
對於是非題,當只有正確或錯誤兩種答案時,可以用通過該題人數的百分比代表難度P=R/M(P:難度;R:受測總人數;N:通過該題的人數),也可以用極端組的方法計算難度P=(PH+PL)/2[PH:高分組(總分最高的27%的學生)答對該題的人數占高分組學生總數的百分比;PL:低分組(總分最低的27%的學生)答對該題的人數占低分組學生總數的百分比]
對於選擇題,如在K個選項中(K>2)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則其難度可以在該項目的通過率P的基礎上進行矯正,計算公式為CP=(KP一1)/(K一1)(CP:矯正後的難度;P:未矯正的難度;K:選項的數量)。這是因為對單選題學生可能隨機猜測,用此公式則能排除這種影響。
對於論文型題目,一般用某題的平均分數為依據計算難度P=M/W(M:全體考生某題的平均得分;W:某題規定的最高得分。

評價

項目的難度多高合適,則取決於測驗目的。如果測驗是為了考察學生對某些方面的知識、技能是否掌握(掌握性測驗),可不考慮項目難度,只要是教學目標中重要的內容就可以,甚至通過率100%或0%的測題也不必淘汰,可以繼續使用。當測驗主要用於選拔時(選拔性測驗),就應比較多地採用那些難度值接近錄取率的項目。如果我們要把全體受測者作最大程度的區分,則0.50左右的難度最合適。

總之,對項目的難度特徵進行分析時,應考慮到測驗的目的,不能一概而論。一般在0.3—0.7之間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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