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評估小組。小型項目的評估工作,一般可指定專人負責。大中型項目則應組建專門的評估小組,要有經濟師、工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參加,並指定其中一人擔任項目評估負責人;
(2)制訂評估計畫。一般要包括評估目的、評估方法、評估進度等;
(3)開展調查研究。通過調查研究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有關基礎數據資料加以核實、分析研究、匯總歸類,以供審查分析和編制各種圖表之用;
(4)審查分析。按照項目評估的內容和要求,進行全面審查分析,得出數據,加以綜合判斷。要尊重核實的各種資料,要從長遠觀點預測各因素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以及其變化對項目所產生的影響;
(5)編寫評估報告。根據審查分析和評估結果,編寫評估報告,提出對項目的評估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