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師資格考試

項目管理師是掌握項目管理的原理、技術、方法和工具,參與或領導項目的啟動、計畫、組織、執行、控制和收尾過程的活動,確保項目能在規定的範圍、時間、質量與成本等約束條件下完成既定目標的人員。

項目管理考試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建設項目質量和投資效益,增強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人員素質,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實行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是為社會和用人單位提供職業水平評價的服務。
第三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指導、監督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的實施工作。中國投資協會具體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考試
第五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
第六條 中國投資協會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組織成立全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 統籌規劃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第七條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導中國投資協會確定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命題和考試合格標準,並對考試與培訓等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八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九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合格的,由中國投資協會頒發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製,中國投資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三章 登 記
第十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實行登記管理。
第十一條 中國投資協會負責登記的具體工作,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登記情況。
第十二條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或在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中國投資協會取消登記,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第四章 義務與能力
第十三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遵守國家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忠於職守,恪守職業道德。
第十四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當保守國家和投資建設項目的秘密。
第十五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具備的相應能力如下:
(一)策劃投資建設項目,參與投資機會研究。
(二)組織投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估,對投資決策提出建議。
(三)參與研究並提出投資建設項目融資方案。
(四)制定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式。
(五)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工程諮詢、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設備和材料供應單位,並依法制定契約文本和簽訂契約。
(六)進行投資建設項目信息管理,契約管理,質量、工期和投資管理及控制,實現投資建設項目預期的質量、工期、投資、安全、環保目標。
(七)組織生產運營準備工作和制定相關員工培訓方案。
(八)組織投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準備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移交生產運營的相關工作。
(九)進行投資建設項目總結評價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
第十七條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及台灣地區的專業人員,申請參加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CPMP項目管理申請程式

申請程式
①項目管理員級
·第一階段:本人填寫申請表;遞交有關證件複印件;遞交培訓(考試)成績單和合格證書。
·第二階段:參加全國統考(只考基礎部分)。
·第三階段:審核通過,頒發證書。
②助理項目管理師級
·第一階段:本人填寫申請表;遞交有關證件複印件;參加培訓(考試)的成績單和合格證書;遞交一份個人參與的項目管理清單或作品清單;遞交能說明個人專業情況的參考檔案資料。
·第二階段:參加全國統考(基礎部分、專業部分)(註:專業部分任選一門:IT項目管理、投資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三階段:審核通過,頒發證書(證書上註明專業方向)。
③項目管理師級
·第一階段:本人提出申請;遞交有關證件複印件;遞交一份自我評估報告;參加培訓(考試)的成績單或作品清單;遞交能說明個人專業情況的參考檔案資料。
·第二階段:參加全國統考(基礎部分、專業部分);(註:專業部分任選一門:IT項目管理、投資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三階段:審核通過,頒發證書(證書上註明專業方向)。
高級項目管理師
·第一階段:本人填寫申請;遞交有關證件複印件;個人簡歷;自我評估報告;個人參與項目管理的清單;個人專業情況的參考檔案資料、學術成果證明材料等。
·第二階段:遞交一份論文報告/答辯
·第三階段:專家組集體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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