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項目法施工是施工企業的一種管理模式。項目法施工是隨著我國建築業和施工企業改革而產生的一種新的管理模式。過去我國施工企業實行的是一種生產型的管理模式,它的特點是以產量與產值導向左右整個施工企業的管理。項目法施工則要求企業以項目為管理對象,合理部署企業的施工力量,以保證每項工程都能按照契約工期保質保量的全面完成施工任務。整個企業圍繞施工項目運轉。
(2)項目法施工以完成施工項目契約為目標,因此施工企業必須根據自己的經營戰略和考慮內外條件來選定投標的對象和策略,既能使自己的優勢得以充分的發揮,使企業的施工任務飽滿,又能充分保證承包契約目標的實現,從中獲得期望的利益(利潤)。同時又能為社會做出貢獻,按期或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務,發揮投資效益。
(3)企業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必須對企業所能擁有的生產要素和其他資源(管理、技術、信息等)實現最佳化的配置與組合,並在項目運行中對其進行動態管理,以適應情況的變化忽然提高其使用效率。
(4)按項目法施工時,企業還必須遵循施工項目本身運行的內在規律來實現對每一個施工項目的管理。這是項目法施工的基礎,沒有每一個施工項目的圓滿完成,整個項目法施工的目標就將化為泡影。
總之,項目法施工是施工企業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新穎的管理模式,是從施工企業的角度對其所承攬的各個施工項目進行的總體部署和綜合管理。所以,它涉及到每一個施工項目的管理,但它的重點是著眼於企業的整體安排。
基本原則
①項目法施工的提出和推行始終堅持了緊緊圍繞發展商品經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展開的。建築業改革之初,就展開過建築業是不是物質生產部門,建築產品是不是商品的討論。通過這場討論,澄清了對建築業種種模糊認識。為改革的啟動奠定了思想基礎,特別是工程招投標制的推行,,衝破了計畫分配任務的體制,首先把建築施工企業推向了市場。
②始終堅持把搞好企業,特別是把搞活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
③始終堅持把著眼點放在解放和發展建築施工生產力上。十多年來,項目法施工之所以能夠在舉步維艱之中穩步發展,逐步深化,與建築施工企業堅持以項目法施工為突破口,以是否發展和解放生產力作為衡量改革正確與否的標準是分不開的。
在這些年的改革實踐中,建築業沒有陷于姓“資”還是姓“社”的抽象爭論中,從引入國際先進工程管理,包括資本主義國家的一些管理方法,從提出“國內工程國外打法”的試點要求,到深化企業內部配套改革;從提出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主張,到發展企業內部生產要素市場等,.都始終堅持了大膽地試、大膽地闖的指導思想。
④始終堅持了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明確施工企業以推行項目法施工為突破口,進行企業內部配套改革的基本思路。對於什麼是市場,什麼是市場機制,什麼是市場經濟體制,以及他們之間相互關係,我們雖然還缺乏系統的全面的了解。
但從廣義上講,市場經濟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一切經濟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處於市場關係之中,市場機制是推動生產要素流動和進行資源最佳化配置的基本運行機制;
二是企業具有進行商品生產經營所擁有的全部權力,從而自覺地面向市場,自主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三是政府部門不干預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具體事務,而是通過財政、稅收、分配、價格等政策調節和規範企業經營活動;
四是所有經營活動按照一整套法規體系來進行,整個經濟運行是建立在一個健全的法規基礎之上的。
項目法施工本身就是把企業推向市場的“鑰匙”,有了這把“鑰匙”,施工企業就可以找到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和過渡的轉折點。因為推行項目法施工的實質是改變企業在計畫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生產關係,並以此為突破口來破除行政管理層次多、行政建制過死和施工生產要素固化配置的束縛,推動企業全過程、全面地進入市場,以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企業內部新機制。
因此,當前施工企業體制改革的重點是要抓住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時機,大力強化項目法施工,充分發揮它的突破口作用和對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的帶動作用。特別是要強化項目經理負責制和項目成本核算制,以此完善項目承包,最佳化項目的管理層和作業層,動態管理施工機具設備、材料、勞動力等生產要素,以實現項目管理的最佳化目標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新的運行機制。
特徵
項目法施工的主要特徵可以從實踐角度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
①企業要以工程項目為基點組織生產,而不是以行政固定建制單位組織生產。
②企業要建立以項目經理部或承包班子為主要形式的施工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
③企業的組織結構要按照項目法施工的要求進行調整,最大限度地使企業各生產要素在施工現場得到最佳動態組合。
④企業要建立以工程項目(產品)為對象的經濟核算體系。
⑤企業要建立多功能的相對穩定的勞務管理後方基地,發展多種經營,以便轉移安置富餘人員,做到精兵強將上一線。
意義
(1)凡是推行項目法施工的企業,工程質量、施工工期和經濟效益,都得到了較大的提高。
(2)項目法施工既適合施工企業的管理現狀和改革方向,又適合於施工企業一般生產特點(既產品一次性)的管理模式,是推動施工企業全面改革,實現管理現代化的有效措施。施工企業只有按照項目法施工的特點及管理模式,以項目法施工的項目為對象進行管理,才可能直1f提高質量、提高施工效益。
(3)實行項目法施工,能夠解決原有固定建制管理模式單純追求產值、產量而不顧項目綜合經濟效益的弊端,是增強企業項目意識的有效途徑。
(4)項目法施工能夠促使施工企業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既計畫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國民經濟總體運行模式。
(5)實行項目法施工,可促進我國施工企業實現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為用戶服務的宗旨。
巨觀調控
政府對項目法施工的巨觀調控政府對項目法施工的巨觀調控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政府從管理所有企業的角度出發,指導施工企業的體制改革;
(2)政府從管理所有施工項目的角度出發,控制項目管理的質量(對建造師資格的考核等);
(3)控制施工企業總量投入(企業資質認證等);
(4)調整行業組織機構,形成以智力密集型總承包企業為龍頭,大中型施工企業為承包主體,寄託勞務於勞務市場等。政府對總體行業改革的戰略措施是“企業啟動、行業配套、整體聯動”的完整過程。
施工項目管理
一、項目法施工與施工項目管理的聯繫
(1)兩者依據的都是施工活動的特點和規律,存在著本質的一致性。項目法施工依據的是施工企業的相對穩定性必須適應施工項目多變性的規律;施工項目管理依據的是施工任務一次性特點,即兩者都要適應施工項目的內在規律,都要根據項目的需要配置生產要素,建立靈活適應的項目運行機制,實行項目核算與項目經濟責任制。
(2)項目法施工的管理基點要落在施工項目上。項目法施工是施工企業生產管理的一種模式,而施工企業只有各個項目的效益得到了保證,企業的效益才能實現。因此,為推行項目法施工,施工企業內部必須實行有效的施工項目管理。
(3)項目法施工的推行,為進行有效的施工項目管理創造了條件。推行項目法施工,要全面改革施工企業的管理制度,其重要目的就是要形成一種良性的施工企業運行機制,使企業的大多數施工項目都能受到良好的管理。
(4)項目法施工與施工項目管理都屬於施工企業管理的範疇。項目法施工針對的是施工企業經營決策層如何有效地管理其所有施工項目。施工項目管理研究的基本內容是施工項目部如何管好其所屬的施工項目。項目部是施工企業的行政下屬部門,當然其管理內容也屬於施工企業管理範疇。但由於施工項目管理有其不同於企業其他方面管理的特點,所以將其作為施工企業管理的一個獨立分支,專門加以研究。
二、項目法施工與施工項目管理的區別
(1)兩者的管理主體及目標不同。項目法施工的管理主體是施工企業總體,所追求的是施工企業總體長期的效率性目標,施工項目本身也只是它的一個管理對象。所以項目法施工不一定要求企業所有項目的效益都切實得到保證,有時出於總體的需要寧願某些項目賺、某些項目虧,但是企業資源配置要保證所有施工項目的長期總體效益得到提高。
施工項目管理的主體是施工項目經理(部),所追求的是本項目的效益。項目經理(部)所考慮的只是如何在施工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條件下,確保其項目自身的效益。
(2)兩者的管理對象不同。項目法施工的管理對象是施工企業所有的施工項目。施工項目管理的對象是某一特定的施工項目,項目經理部也是項目法施工的被管理對象。
(3)兩者的管理內容不同。項目法施工針對的是施工企業總體問題,包括企業管理體制、組織形式與組織制度、內部模擬市場、各施工項目之間的平衡調節、項目承包及項目經理負責制、企業的總體生產力布局及各專業職能部門的管理問題,基本上不涉及一個施工項目內部的具體管理業務。施工項目管理針對的是施工項目一內部的具體管理問題。
(4)兩者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不同。項目法施工針對施工項目的管理主要採用間接調控和系統管理,即主要通過制定製度,建立經濟責任制來實現。這種管理是一種規劃、檢查、監督、引導、調控等行為。施工項目管理是對一個施工項目內部具體經濟活動的計畫、組織、控制和協調,是一種直接管理的過程,即通過建立一定的經濟機制和利用一系列現代化的管理方法來實現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