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
項城市財政局作為政府部門的職能機構,擔負著全市聚財、理財的重任。該局內設16個科室,8個二級機構,轄18個鄉鎮財政所。現有幹部職工257人。五年來,項城市財政局先後榮獲“全國國有資產管理先進集體”、“全省財政工作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省級衛生單位”、“周口市勞動模範先進單位”、“周口市財稅先進單位”、“周口市財源建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黨組書記、局長鄧同領同志2003年4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滿意的優秀公務員”稱號,記一等功;2004年,市委、市政府對財政局記集體三等功並授予“特殊貢獻獎”。
機構職能
職能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擬定全市財政、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參加市政府債務的談判與磋商,並草簽有關協定。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市級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及申報工作。
(四)根據市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提出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
(五)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監督和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負責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公物拍賣和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和使用。
(八)負責全市農業特產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九)擬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負責小城鎮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十)擬定和執行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一)執行國家國內、國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國債發行計畫;擬定地方性有關政策及配套辦法、組織參加政府外債的談判與磋商,管理政府債務。
(十二)參與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擬定並監督執行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管理住房資金。
(十三)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核查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則,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
期規劃、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擬定全市財政、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參加市政府債務的談判與磋商,並草簽有關協定。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市級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及申報工作。
(四)根據市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提出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
(五)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監督和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負責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公物拍賣和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和使用。
(八)負責全市農業特產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九)擬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負責小城鎮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十)擬定和執行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一)執行國家國內、國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國債發行計畫;擬定地方性有關政策及配套辦法、組織參加政府外債的談判與磋商,管理政府債務。
(十二)參與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擬定並監督執行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管理住房資金。
(十三)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核查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則,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財政局內設16個職能科(室、辦):
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綜合科、預算科、國庫資金管理科、行政科、經濟建設科、農業科、社會保障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工商金融科、工交科、會計管理科、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信息中心。
下屬機構
二級機構簡介
(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正科級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局管理,設主任1名、
副主任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為: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國庫現金管理的具體業務,並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受理和審核各單位報送的用款申請,向財政國庫機構申請領取資金;集中辦理市直單位的資金支付和結算;集中市直單位的會計核算;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向財政國庫管理機構提供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二)農業稅徵收管理局
副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市農林特產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性農業稅收征管工作;宣傳落實農稅政策和法規,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編制收入計畫,分配、落實徵收任務;實施稅費改革工作。
(三)經濟技術資金開發公司
副科級事業單位,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經費管理方式為自收自支。主要職責為: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多渠道、多層次地融通資金,重點支持政府鼓勵發展,列入我省我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能促進財政良性循環,對發展我市經濟有重要作用,並能直接獲得經濟效益的技改項目。
(四)農業綜合投資公司
副科級事業單位,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經費管理方式為自收自支。主要職責為: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運用財政信用方式多層次、多渠道鼓勵開發性、示範性農業開發項目,支持具有地方經濟特色,能起“龍頭”作用,富民、富市、富財政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支持農副產品系列化加工工業的發展,促進農村產品的加工增值,支持鄉鎮企業的發展,培植新型地方財源,豐裕地方財政;因地制宜支持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開發後續財源,引導貧困地區共同向“小康”目標邁進,辦理農業開發項目可行性論證、諮詢服務業務。
(五)非稅收入管理局
副科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1正2副,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為:負責有關社會收費、政策、制度、實施辦法的制定與落實;負責本市收費項目增減的管理和審核、上報;負責各項減免申請的管理、審核和上報;負責票據的登記、發放、銷售、回收、銷毀及行業專用票據監章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地、市有關法規、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處罰,按程式將違規違法者移交紀檢、監察、法務部門處理;協同物價部門發放收費許可證及年檢;負責全市鄉鎮非稅收入征管工作及相關業務的指導、協調與監督。
(六)契稅徵收管理局
事業性質,股級規格,領導職數1正1副,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市的契稅徵收管理工作。
(七)財政幹部教育中心
事業性質,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領導職數1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市財會人員的教育培訓。
(八)鄉鎮市管管理中心
事業性質,股級規格,領導職數1正2副,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為: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相關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對鄉鎮收支進行分戶核算;辦理鄉鎮的各項收支業務結算;參與管理鄉鎮的財產物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鄉鎮的經費預算、財務收支計畫的執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如實反映鄉鎮預算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