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錫璋

韓錫璋,男,1966年生於山西盂縣,1992年參加新聞工作,現在山西市場導報社從業。1996年出版30萬字新聞作品自選集《冷眼·熱血》。2007年11月被評為山西省第四屆百佳新聞工作者。

韓錫璋,男,1966年生於山西盂縣,1992年參加新聞工作,現在山西市場導報社從業。1996年出版30萬字新聞作品自選集《冷眼·熱血》。2007年11月被評為山西省第四屆百佳新聞工作者。
韓錫璋韓錫璋
從1992年9月14日我任職於由山西省工商局委託、太原市工商局主辦的《三晉工商報》,至今一直在這個被人認為是“行業報”的報社從事專職新聞工作。其間,報紙的名稱和性質幾經變化:1994年9月山西省工商局創辦《山西工商報》;2001年兩報合併組建成今日山西日報報業集團麾下的《山西市場導報》。15年的報齡便是我的工齡;15年的新聞工作生涯中我筆耕不輟,在這方小天地里我也仿佛成了“新聞人物”。以至於一些社會上的人和報界同仁常半開玩笑地說:先知道有韓錫璋後知道工商報(即今天的山西市場導報)。這話實在有點誇張,但“行業報”的局限性卻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同作家一樣,記者的成名照樣離不開作品(雖然我遠未成名)。雖說新聞被稱為“易碎品”,但再易碎也有這么個“品”才可供“碎”。回顧15年艱辛筆耕,箇中滋味,唯置身其間者才能感受一二。輻射效應:
重頭作品開路
1992年9月至1995年2月,初出茅廬的我所采寫的東西是清一色的“歌德”文字,被“歌頌”的對象大多是工商戰線的紅盾衛士。但是,1995年3月1日,發生在山西第一人口大縣洪洞境內的一件事使我的“新聞眼”調整了視角:1992年全國興建市場高潮迭起時,甘亭鎮建起占地20畝的大市場卻以“誰投資誰受益”為由拒絕工商監管。由於這個市場的“示範效應”,該縣其他市場也出現了類似情況。更有甚者,過去依法接受工商監管的市場也開始對工商人員說“不”。局面對峙到1995年3月1日,該鎮黨委主要領導指揮鎮政府幹部、村委領導夥同幾十名社會閒散人員對工商所實施了打砸搶。由於當時工商體制實行的是“塊塊”領導,因而地、省工商局的關注可謂鞭長莫及。為此,省工商局組織山西幾家新聞媒體前去採訪,我作為當時山西工商報的普通一員也一同前往。
在洪洞兩天的緊張採訪中阻力不那么大,可一回到太原,各種壓力、阻力接踵而至。當地工商人員同樣面臨重重壓力。同去的新聞記者都無奈保持沉默。此時的我,面對現狀一腔熱血噴涌。雖然在事發地僅住兩天,但我還是通過外圍採訪寫出了幾萬字的系列文章,披露這一事件的前因後果。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這些稿件只能牆外開花,最早在北京和南方一些有影響的報上以最顯著的位置發表。一石激起千層浪。中國工商報還對之展開討論。中央、國家工商局、山西省委、政府、臨汾地委、行署等有關領導對此予以重視,從而使這一問題得到較圓滿的解決。其中《工商人員為何不準進市場》,《執法機關為何無辜被砸》獲了幾個獎項。1995年度全國工商系統十大新聞中就有這一“甘亭現象引發的甘亭事件”。
對於像我所在的這類新聞單位的新聞工作者來講,這一榮譽確實來之不易,但在它背後我沒少受氣、受累、受威脅。於我本人來講,它的負面影響甚至是長久的。除省外媒體發給區區幾百元稿酬外,我所在的單位因來自各種有形無形的壓力,於我本人而言在後來的工作中無緣因此“風光”,但我在報社領導的支持下,從此更盪起為民鼓呼的風帆。一些工商系統的幹部們說我寫出的文章如同一枚枚重磅炸彈,我心中竊喜,但深知正義之筆太沉重。事實上我的稿件份量離“重磅”之稱還相差十萬八千里。
從1992年踏上新聞崗位,至1996年這三年多時間,我采寫的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為主,這段時間,我的足跡幾乎踏遍山西的縣和一些鄉、鎮。1996年我出版了第一本名為《冷眼·熱血》的新聞作品自選集。30萬字的拙作對我4年來的工作進行了一次總結。山西工商系統一些公務員至今還保存著我這本書。由於我的發稿量大,所以在全系統近乎成了一個眾人皆知的名字。
前些年,我們的報紙主要讀者是工商管理人員和個體經營戶。因而,這些讀者們有不少人就成了我的“新聞線人”。比如蒲縣一派出所所長涉嫌巨額販私。工商局幾年如一日查辦此案但有頭無尾,後來,辦案人員慕名找我反映此事。1998年盛夏的一個深夜,我住在工商局的簡易辦公室,寫成一篇6000餘字的通訊《誰為販私撐起保護傘》。全國20多家報紙採用此稿時大都是一個整版。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領導在四川看到當地一家報紙刊登此稿後,速派記者來到太原和我取得聯繫,一同前往蒲縣採訪。1998年10月11日《中國電視報》預告了這一題為“誰為販私撐起保護傘”的12分鐘專題節目,但在山西方面“活動”下,這一節目在即將分娩時卻被窒息而亡,成了永遠的懸念,它同時也開創了央視少有過的先例。
此間,這位派出所長被紀檢委作出開除黨籍、調離公安隊伍的決定。但到了2001年,縣紀委改變自己原先作出的決定,轉而變成只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也是在煤價陡增的黃金時代,在產煤大縣蒲縣公安局身居要職“大顯身手”,令人不幸言中的是這位三級警督,因對私挖濫采的礦主採取“抓人不立案、收錢就放人”而涉嫌濫用職權,於2006年4月被逮捕……
與此相類似的還有一例。2000年3月3日,我供職的報紙發表我采寫的《崗沒了地沒了生活之路哪去了》一稿,反映山西眾多煤礦農民輪換工的遭遇。與此同時,省城三橋大廈7名職工10年來受不到《勞動法》一點保護的稿子也見諸報端。央視“今日說法”不知通過什麼渠道看到這組稿件,他們來山西採訪一周后表示最遲在5月1日前播出,但由於各種“干擾”,這一節目又遭遇了“經濟半小時”同樣的命運。後來他們戲謔地對我說:今後再也不敢到山西採訪了,你們這兒的人活動能力太大,我們費半天勁見不了一個字。我最早報導此事,隨即在我的“引薦”下,新華社等媒體也紛紛報導此事。就像我後來在山西市場導報發表《勞動法大還是部門法大》一文後,全國諸多“患同病”者向我問詢報導結果。
閒聊效應:怪事成新聞
越是經濟不發達,那裡的民主空氣就越稀薄得近乎真空,同樣,那兒的官場也較黑暗。我本人的生活興趣極度單調,但我很愛與人閒聊。也正是在閒聊中,我采寫出一篇又一篇較有價值的新聞。
1996年春夏之交的一天,我去婁煩縣採訪貧困山區工商工作如何開創新局面的報導。中午一點時分趕到工商局時,局裡空無一人。我披著滿身塵土準備到小吃鋪充飢時,迎面碰到一位濃眉大眼、穿著工商制服的工商人員,看其行色匆匆仿佛回家的樣子。我上前與其套近乎後,他很熱情地招待我在小飯店吃了一頓。就是這次無意中的相識使我抓住了一條“大新聞”:坐在我眼前的這位漢子叫周緒生,他從部隊轉業地方後便來到工商局。在這個國家級貧困縣,作為城關工商所長的他因工作過硬而得罪過局裡“內人”和社會上的“外人”,1991年,縣委擬議其當副局長兼市容辦主任,在縣委常委會通過這一決定準備發文時,一封反映其有“經濟問題”的匿名信放到縣領導案頭。這樣,他的提拔任命被中止,但他一如既往工作著且成績不菲。檢察院立案後經過調查為其洗了不白之冤,但他的政治生命始終在冥冥中仍被人使絆子。從此,我便開始關注此事,草成一稿為其鳴不平。後來,工商體制發生了變化,婁煩縣委在1999年4月9日給太原市工商局打報告要求解決這一遺留問題未果;2000年3月,太原市工商局接收婁煩工商局時,如何合理使用安排周緒生的問題還形成會議紀要內容之一,但這一問題仍沒有解決。2001年11月8日,《山西市場導報》用3000字的篇幅以《紅盾背後的陰影——婁煩縣城關工商所長周緒生被長達十年的匿名信“絆倒”》為題刊發了我采寫的這則報導。
有誰知道,周緒生的問題一直未真正解決,後來好不容易被上級“恩賜”了個副主任科員待遇。輿論的蒼白,道德的無助,用人體制的弊端在這裡表現得淋漓盡致。今天的老周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當年有牙沒有花生米,如今有了花生米可惜掉了牙。
交口縣一對個體戶夫婦因陷入一場官司中慕名找我反映法官的腐敗。閒談中,夫婦二人告訴我:他們打一場標的18萬元的官司竟花了幾十萬元律師費,代理人是當時山西省政府法制局下轄山西府東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某。我原以為這是“天方夜譚”,後證實一審律師在代理此案中,又和當事人簽訂一份“終生”法律顧問協定(當事人說他們手裡沒有過這一協定,只是在律師拿出的一個什麼東西上籤過字),他們為此又花去25萬元;王某律師還介紹了一位“記者”(事後證明是假的)又騙去幾萬元。
我認識不少律師,覺得他們中的多數人誠信敬業,怎能出現這種聞所未聞的“終生”法律顧問費呢?為此,我寫了《蹊蹺的“法律顧問費”》,《聚焦“終生”法律顧問費》、《“哄鬼”律師哪去了》等報導,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反響。當地公安機關介入此事後卻找不到事件主角人物。山西省律師協會則認為這是民事糾紛應到法院解決。但當事人的日子窘迫得打不起官司,事情只能這么懸著。誰是誰非,別說法律工作者,恐怕連普通人也心知肚明。
2002年春的一個星期天,在山西省人才市場舉辦的一個小型活動上,幾個相識與不相識的人聊起他們一位老鄉在太原做魚的生意卻被“維護市場秩序”的極少數人控制魚市,左右價格。我趕緊和有關方面聯繫採訪,我寫了《XX市場腹背受敵》的報導,太原市市長李榮懷批示查辦,有關方面積極行動,從而使市場存在的這類問題得以解決。此稿獲第九屆全國工商記協好新聞二等獎。2001年臘月的一天,我冒著大雪去潞城采寫的近3000字的通訊《潞城:3000萬投資打水漂》,也榮獲了第十二屆山西好新聞二等獎。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仿佛我們報社的“娘家”,由於我在該系統擁有一定的知名度,因而從1998年國家對工商行政管理體制實行省以下的垂直領導後,一些地方絞盡腦汁亂進人成了一大公害。這段時間,常有人向我反映,發生在他們那裡的問題,但因這樣那樣的原因,我總是無法著墨,有的即使寫了,也無法見報。不過,在我的努力下還是寫過幾則這樣的報導,且效果不錯。
2003年12月2日,《山西市場導報》公開揭露了工商系統一個“名人”的問題,他就是頭上戴著種種光環,全國工商系統的“旗幟”——原侯馬市工商局局長焦奇俊。一個科級幹部涉案但因有法律之外的因素“介入”致使對其的審判久拖不決。我寫了近5000字的通訊《光環與手銬相距多遠》,受到省檢察院領導好評。該文日後被山西省依法治省領導組、省新聞協會、省司法廳聯合評為一等獎。還是在臨汾轄區,鄉寧縣原政法委書記賀保科在工商體制實行垂直領導之際,這個副縣級領導到工商局當了局長。此人任職後,工商局一時間搞得亂糟糟。當時臨汾地區工商局主要領導向我反映過該局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在山西幾家新聞媒體發表該局幾篇報導用以扶正祛邪。
“名氣”效應:用之不竭的新聞源
我所在報社10年中三易其名,這對鞏固並擴大“品牌”影響無疑是一個不小的“重創”。但具體到我本人來講,因為我的“多產”,加之不斷往“本不平靜的水裡扔幾塊石頭濺起幾束浪花”,因而不缺新聞線索。可惜,時間少得不夠用,陣地小得不夠用,精力少得不夠用……
幾年來,我已很少染指工商系統的東西。儘管本系統常有人向我反映他們那裡同樣不是淨土,他們那裡同樣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有的還相當嚴重。面對這種情形,我的力量如同雞蛋對飛彈。不過,只要我不會因這篇稿子打飯碗的話,我還是要盡最大努力寫些批評工商的所謂“反面”報導在外面造個影響,為純潔工商隊伍盡綿薄之力。
交口縣工商局原副局長兼車管所長郝某在1998年工商體制未發生變化前,縣裡決定對其提拔重用。此人在當地可謂“威風八面”。我第一次到交口是從鄰縣經過的,由於我在本系統有點小“名氣”,所以交口縣從工商局到社會上有人向我反映關於郝某的種種“問題”。我斗膽寫了一篇長稿《大膽偽造公章 非法印製票據 擅購超標轎車 營造獨立王國 交口縣一個無法無天的工商局副局長》後,儘管我所在的報紙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便採用此稿,但此稿還是通過其它方式得到省政府、紀檢委、國家工商局等領導重視。後來的現實同樣折射出官場上某些不公正、不徹底的做法,但郝某心儀已久的工商局長這頂帽子,與其終生失之交臂。而在姍姍來遲的交口縣工商局垂直交接過程中,郝某的年齡出現了六七個,令上級領導不知所措。
也正是因為我敢於在“太歲頭上動土”,我在交口的影響也有所增大。2000年深冬時分,一個震驚中國官場的交口縣領導“補風水”事件在全國像炸開了鍋,縣委、政府領導為此大換血。前些年以當時的縣長李來福為主謀的縣主要領導為了自己更加官居高位,竟聽信“風水先生”的話於幾年前,大張旗鼓地“補風水”,埋“鎮物”。這一官辦迷信活動在人民民眾中造成極壞影響,雖有人不斷告狀但上級官方的“調查”結論予以否定。當地人後來慕名找到我,我又找到新華社記者一同採訪,待“開坑驗基”後證明了民眾反映完全屬實,官方結論是彌天大謊。
這一日後震驚中央高層、使當地縣委書記、縣長“離崗”的大新聞背後,我這個“小人物”也算小有“功勞”。
有些看起來與我所在的報紙毫不沾邊的新聞也常會主動碰我。比如由上級派到古交市法院的法官連續二年任“代院長”在人代會上一直不能轉正,我就寫了《古交代院長還要代多久》、《人大選舉不該有指揮棒》、《石太高速公路井陘股令人膽寒……》、《誠信是否打了折?小晉商狀告大豐田》、《山區學校造價堪比商品房》、《審計報告為何這樣難產》、《烈士回眸難笑慰》、《煤炭局長的黑色人生》……等文,媒體的紛紛採用使我的名聲也“水漲船高”,而在此前,選舉法院院長一事包括國家級媒體在內的十幾個記者前來採訪,不知何故,不論從“內參”還是報刊上連一個鉛字也未見到。
從2005年至今,我更是將筆觸伸向社會的多個方面,僅2005-2006年,在這張周二刊的報上,我就發表七八十篇約20萬字的新聞作品。值得一提的是,其作品絕大多數是在沒有官方結論之前理性著筆,深入淺出,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其所涉範圍有民工欠薪、學托騙人、律師天價收費、醫院草菅人命、國家公務員在看守所離奇喪失生命,國企巨資被蛀蟲侵吞、農大教授坑騙農民、政府失信於民、假記者斂財、審計報告難產、派出所長販私、退耕還林出現假勞模蠶食國家專項資金、利益集團巧立名目圈地、知識分子遭遇打擊報復、糧食系統從改制中謀利、銀行女出納用巨額公款送情人、產權鑑定機構出具偽證、煤礦採礦權一轉再轉、政協委員騙貸、外地投資商落淚山西、新農村建設掛羊頭賣狗肉、造林大戶淪為上訪大戶、反貪機關違法執法、創新環境口號背後是吃拿卡要、客運市運矛盾迭出、農村黑惡勢力為害一方、劣質公路“吃人”,移民背後黑幕重重、扶貧辦扶垮養殖大戶、公安人員逼供、指供、誘供演繹出天方夜譚、藥店人員和醫生開處方因字跡潦草釀成不幸事件、工商等一些部門執法人員假公濟私亂收費、法院、民政部門為“野鴛鴦”披上合法外衣等……
由於我所供職的報紙牌子不那么響亮,發行量也不那么隨處可見,因而成就一點“名氣”就得付出高於其它同仁數倍的艱辛。對於批評報導而言,即使國家級大媒體也會面臨對方諸多不配合,更何況我們這么一張在不少人眼中的小報。
我在這幾年所以寫下這么多涉及很多重大問題的稿件,其信息來源還有一些是因我為文尖銳,別人慕名找我代寫“上訪材料”時被我“移花接木”成一篇又一篇大塊輿論監督的稿件,並在報社領導對我亮起綠燈之下才得以與讀者見面。我自知由於知識貧乏,視野有限,無法“居高聲自遠”,但令我欣喜的是近幾年我代幾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無辜受害者寫的上訪材料曾引起從中央到地方領導的重視並為問題的解決起到推波助瀾甚至是“扭轉乾坤”的作用。雖然這是我的份外勞作,但我每每樂此不疲。
進入2005年以來,我采寫的諸多報導中,有幾篇還真產生過不小的反響。與此同時,隨著當事方複印報紙,在某些領域內終於知道了這張報紙和我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卒。
2005年4月5日,山西市場導報發表我采寫的“盂縣四無煤礦何以橫行一年半”。這篇我第一次“染指”煤礦的報導揭露了浙江人周青帥夥同下烏紗村主要領導,以瞞天過海的手段在縣政府、鎮政府眼皮底下一任民眾上北京,到太原上訪,對方仍非法開採,獲取了局外人難以想像的利潤。該文發表後,山西省紀委、陽泉市委領導頗為重視,陽泉日報也轉發此稿,當地成立調查組,很快周青帥和下烏紗村主要領導被關進看守所。隨著此案的深入,產煤大縣盂縣時任安監局長韓斌在短暫的任職時間內因受賄數百萬元而鋃鐺入獄。
“命案必破”這一有悖於國際規則的慣性思維在中國一直“大行其道”。因此,公安人員在辦案中採用中國特色的“誘供、逼供、指供”便司空見慣了。2005年在中國曝出幾樁“殺人兇手”正在服刑和早飲彈九泉之下但“死者”突然出現的奇聞。湖北的賒祥林便因十幾年前作為“殺害”妻子的兇手而鐵窗度春秋,但十幾年後“被殺害”的妻子突然回家。正在境外媒體從人權的角度熱炒這種超級搞笑新聞時,山西柳林縣有人向我報料稱,他們那兒也有這么一個“複製”版的“賒祥林”,很快,我在中國報界率先於2005年4月19日發表《“殺人”疑犯被關,“死者”突然回家》的報導,岳兔元的家人親友帶上報紙上訪。但柳林公安局長時任局任鳳祥以異常強硬態度,以不成立的另一“罪名”,在檢察、法院的“配合”下又對岳判刑,媒體對此事的採訪所遇到的是任局長的傲慢、“無畏”。有罪推理在這裡又進行了活脫脫的表演。
山西市場導報發表此文後,省城和北京數家媒體和我聯繫採訪此事,很快,山西的岳兔元和湖北的賒祥林由公安人員逼供而釀成的鬧劇在長江南北演起“雙環戲”。此事在驚動公安部後,岳兔元才走出高牆電網,公安局長任鳳祥和一位分管局長被停職。鳳凰衛視和山西諸多媒體也蜂擁上陣。山西晚報在我之後采寫的這一報導獲了山西好新聞一等獎……
從2006年5月以來,國內媒體頻頻出現了一個名曰“土霸王周臘成”的名字,其“壯舉”是用重金擺平山西省高級法院個別法官而使自己在一審以7項罪名獲刑30年後,到省高院一下子變成3年。這一驚人的判決挑戰並突破了凡人無法容忍的極限。但除當事人來說,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最早公開披露此事並直指這一腐敗窩案背後黑手的報紙正是我和我們的山西市場導報。
今年53歲的周臘成在2001年6月前曾任澤州縣巴公鎮二村村支書、主任兼鎮黨委副書記18年之久。由於二村特有的經濟優勢和地理位置,沐浴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夏雨,二村歷10餘年的發展,在外人心目中成了“社會主義新農村”。
在這個擁有1700餘人的村莊,周臘成穩穩地當了18年“二村的皇帝”。周不僅在二村說一不二,而且在其後來兼任鎮黨委副書記之後,被其分管的別的村也完全由其掌控。與許多“明星”一樣,周的頭上戴上了一個又一個上級贈予的桂冠。多一頂光環便給周增一分霸氣。就像天津大邱莊莊主禹作敏一樣,後來周便忘乎所以到對抗甚至毆打上司、衝擊執法機關,竭盡肥己私囊之能事……
2001年6月25日,令周臘成始料未及的事發生了:曾經被鮮花、光環、讚譽簇擁的他被晉城市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晉城市委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在長達一年多的調查中,對周提起公訴。從此周成為與過去截然不同的焦點人物被人街談巷議。 2003年6月24日晉城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周侵占集體資金500餘萬元,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行賄24萬元,判處有期徒刑5年;
偷稅1410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15萬元;
指使他人銷毀涉及金額350萬元以上的會計憑證和賬簿,判處有期徒刑2年,處罰金5萬元;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判處有期徒刑4年;
尋釁滋事數十起,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非法拘禁他人,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一審法院判決周有期徒刑30年合併執行20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周獲罪後晉城市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周案涉及包括一名副廳級幹部在內108人,其中處級幹部31人,鄉科級幹部60人,一般黨員幹部17人。20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6人受到司法懲治。儘管如此,對周了解的一些人認為,周的問題遠不止這些,對周的量刑還“不夠”。
晉城市委在剖析這一腐敗窩案時地指出:此案具有典型的團伙性、地痞性、掠奪性、危害性。
周臘成不服一審判決,向山西省高院提起抗訴。2004年4月20日,省高院終審判決將一審結論近乎推翻。判決周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犯銷毀會計憑證、賬簿罪,處罰金5萬元;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7萬元。
周的刑期從2001年6月25至2004年6月24日。
這一判決下達後在晉城猶如發生了一場地震。於是,二村百姓和村委又踏上了漫漫上訪路,他們認為省高院的這一判決是對法律的公然扭曲和踐踏。
二審如此“輕判”的重要依據是什麼?這便是由省高院法官委託山西智博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和山西省產權事務中心的界定意見:1982年就出煤的村辦煤礦在20年後卻突然變成1984年才上任的周的私產。這兩座年產值逾億元的煤礦一夜之間換了主人。因而一審法院對周的認定便被二審否定。“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周臘成出獄後又返回二村瘋狂折騰。一邊以漂亮的口號蠱惑人心,讓人們重新選舉已被開除黨籍的他當選村主任;一邊派人爭奪煤礦並駐紮煤礦長期看守干擾生產。2004年10月7日,周向晉城中級法院遞訴狀要求確認煤礦有其98.72%的股份;法院於當年11月10日、11日開庭審理後在2005年後半年中止了此案的審理。如周的訴請得到滿足,這個昔日被官方授予的“人民公僕”便搖身變成億萬富翁。
二審的省高院審判長郭文明,代審判員王曉青、張繼平、書記員許艷陽的名字記在二村人民心裡。究竟誰在主導這一案件,局外人難以知曉。
周臘成起訴村委欲奪取煤礦產權後,經人介紹我開始關注此案。2004年10月,我一人在晉城住一周時間,從多方面了解周臘成事件,只可惜在後來發表的報導中有不少民眾反映的東西因這樣那樣的“戒律”都未寫入報導。
下面我將山西市場導報對這一事件的報導羅列一下:
2004年11月18日《“土霸王”出獄爭奪億元產權》;
2005年11月8日《“腐敗航母”何以繼續航行》;
2006年4月13日《人大紀檢領導傾聽民眾呼聲:“腐敗航母”觸礁難再繼續航行》;
2006年5月16日《“土霸王”又被收監 眾村民秦樂送匾》;
2007年3月29日《孟“庭長”3年斂財600萬》;
2007年4月12日《孟來貴一審獲刑15年》。
2007年5月22日,《“小村長”翻船,“大庭長”遭殃——晉城“土霸王”行賄法官案進入庭審》。
在這裡還需要略贅幾筆的是:
2005年全省“兩會”期間,二村村委、支委和眾多村民又發出重新審理此案的呼聲。隨後省人大組成調查組赴晉城調查並形成結論。這一結論令人瞠目:原來這個產權事務界定意見竟是在山西高院負責周案審理的法官授意下出具的。這一產權界定違背起碼的程式和職業道德,完全成了周臘成的代言人。調查認為山西省高院法官在周案的審判中偷梁換柱、顛倒是非、枉法裁判,有重大受賄嫌疑……
2004年11月10日、11日,晉城中院開庭審理周起訴村委的“產權”案後,來此旁聽的10家新聞媒體中包括本報在內只有3家對事情作了水過地皮不濕的披露,其它媒體都當了“啞巴”。
本報繼2004年11月18日以《“土霸王”出獄爭奪億元產權》發表長篇報導後,2005年11月8日又以《“腐敗航母”何以繼續航行》為題刊髮長篇報導反映民眾呼聲。但該稿見報之日,省高院便有人向山西日報報業集團主要領導表示異議。現在回過頭看本報的報導,完全符合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作為媒體,也算為構建和諧社會盡了一份綿薄之力!
2007年4月12日,山西省高院在晉城宣判:周臘成犯5項罪名,重新獲刑11年。(這一判決還不包括給省高院原審監庭長孟來貴行賄10萬元)
在這個重特大新聞事件中,我不敢狂言自己扮演了什麼重要角色,但我至少做到了秉筆直書且大有“咬定青山矢志攻堅”之勢。
儘管耕耘與收穫不成正比,儘管我付出的勞動和承受的壓力(包括報社本身)局外人無法體會;但我從未萌生過“洗手罷休”的念頭。
幾年來,《中華新聞報》、《農民日報》、《粵港信息日報》、《山西青年報》、《山西青年》、《山西農民報》、《山西日報新聞采編》、《科學導報》對我的部分事跡略著筆墨。山西省政府經濟研究中心主辦的大型月刊《品牌》(其前身是《改革先聲》)在2001年12月以封面人物推出,該刊發表長達近2萬字的文章以《“鐵肩”記者韓錫璋》講述我人生的艱辛,對新聞事業的執著。
宋朝詩人曾幾曾作過一首《七律·道中大雨三日喜作》字字句句充滿了對農民疾苦的體恤。我雖無力關愛底層百姓,但我同樣有這樣一副俠肝義膽:
一夕驕陽轉作霖,夢回涼冷潤衣襟。
不愁尾漏床床濕,且喜溪流岸岸深。
千里稻花應秀色,五更桐葉最佳音。
無田似我猶欣舞,何況田間萬歲心。
我願把曾幾的這首詩當作結尾自勉!
旗下記者有:那如鑫、張婧、李新龍、簫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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