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農林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農業、畜牧及其產品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農業、畜牧獸醫和農村經濟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中長期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發布和農業統計及資源調查管理工作。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酬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財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區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行業協會發展的建設與發展。

(三)負責現代農業發展。指導全市糧食、果品、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負責循環農業、設施農業發展;負責農業機械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休閒觀光農業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研究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的責任。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農業產業化經營及規劃發展工作;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負責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擬定農業產品生產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負責農產品、產、供、銷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落實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依法實施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監督管理,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六)負責農業、畜牧獸醫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含食用菌菌種)、種畜禽、農藥、化肥、獸醫、飼料及添加劑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農業違法行為,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含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進出口、種子(含食用菌菌種)檢驗員、外商投資農作物種子生產和經營、及農藥獸醫廣告初審;負責農機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及災情監測工作。組織種子、農藥、動物疫苗等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提出農業生產救災安排建議;負責農業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重大動植物疫情的防疫和檢疫工作;負責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八)負責生態農業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九)負責全市農業、畜牧業教育、科研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畜牧業科技成果的管理、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的申報、監督實施和驗收,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承擔全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市獸醫、獸藥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獸醫執業人員和獸醫執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和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農機化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農機化推進項目的論證、立項、申報、實施及農機化統計、匯總、分析和信息上報發布工作;組織開展科技交流和新技術、新機具宣傳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機生產安全和農機企業的業務指導。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局領導簡介

黨委書記、局長:孫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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