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1年5月,韓國總統李明博長子李時炯在首爾市瑞草區內谷洞購買地皮為其父建造養老寓所,此事被曝光後遭到韓國民眾質疑。韓國特檢組介入調查。2012年11月12日,李明博駁回了特檢組延長“私宅案”調查期限的申請,對青瓦台警衛處進行搜查調查也遭到反對。因此韓國總統私宅案進入調查衛生,李明博的夫人金潤玉將接受書面調查。2012年11月14日,韓國總統內谷洞私宅案特別檢察官小組公布最終調查結果,認為總統李明博的兒子李時炯沒有直接參與內谷洞私宅地皮購買過程,沒有違反房地產實名制,但有贈與稅逃避嫌疑。
案件回放
2011年5月,李明博長子李時炯在首爾市瑞草區內谷洞購買地皮為其父建造養老寓所。李時炯和青瓦台警護處共同購買3塊首爾瑞草區內谷洞的地皮,李時炯所購地皮實際是為李明博卸任後建造寓所。不久之後質疑之聲四起,矛盾主要集中在李明博借兒子之名購地以及購地過程中是否存在損公肥私。事件經媒體報導發酵後,李明博一家決定放棄內谷洞購地計畫。韓國總統私宅案調查結果公布
韓國特檢組主要調查內谷洞地皮的購買過程中是否存在瀆職和違反房地產實名制等法律的行為,以及是否存在蓄意提高土地購買價格、給國庫造成損失的情況。[2]案件調查
調查啟動
特檢組於2012年10月16日正式啟動“總統內谷洞私宅案”調查,期限30天,11月14日到期。按照韓國法律,如有媒體報導韓國總統私宅案件必要,可向總統提出申請,延長15天。[1]調查結尾
2012年11月12日,韓國總統李明博駁回了特檢組延長“私宅案”調查期限的申請,對青瓦台警衛處進行搜查調查也遭到反對。因此韓國總統“內谷洞私宅地皮案”進入結尾階段。
特檢組目前正在分出刑事處罰對象者,仔細研究適用法律法規。刑事處罰對象包括,李明博總統長子李時炯、前青瓦台警護處長金仁鍾和青瓦台警護處職員金泰煥等6至7人,適用的法律條款包括瀆職、違反房地產實名制等。
青瓦台拒絕特檢組搜查的原因是“總統府內的資料在系統上經過一段時間就會完全銷毀”。特檢組相關人士表示,鑒於青瓦台方面的拒絕態度,實際上特檢組已經不可能再對青瓦台實施查抄。李明博夫人——金潤玉
特檢組5名工作人員當天來到青瓦台附近的金融監督院,對青瓦台提交的資料進行調查後認為材料內容欠缺,因此通知青瓦台警衛處準備採取強制搜查行動,但青瓦台以《刑事訴訟法》為由,拒絕了特檢組的調查,最終查抄無果而終。此前特檢組已經向法院申請了查抄調查令。[3]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青瓦台認為特檢組進行了充分調查,青瓦台也積極與調查小組配合。若延長調查期限,可能影響到韓國總統選舉,因此,不允許繼續進行調查。[1]
調查結果
韓國總統內谷洞私宅案特別檢察官小組於2012年11月14日上午公布最終調查結果,認為總統李明博的兒子李時炯韓國總統李明博沒有直接參與內谷洞私宅地皮購買過程,沒有違反房地產實名制,但有贈與稅逃避嫌疑。特檢組已向韓國國稅廳提交了相關證據,並決定起訴青瓦台前警護處長金仁鍾、青瓦台警護處職員金泰煥等3人。特檢組稱,這3人在購買地皮過程中,將應由李時炯承擔的9億7200萬韓元,轉嫁給青瓦台警護處承擔,給國家造成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