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傳華同時還是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破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北京律師協會破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破產專業委員會委員
國際破產職業者協會會員
2007年底,基於韓傳華律師所完成的企業清算、破產和重整等業績,經北京市律師協會推薦,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綜合評議,韓傳華律師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列為北京地區律師個人破產管理人的10人名單之首。
韓傳華律師長期從事企業清算、破產和重整事務,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起草工作,數十條立法修改意見被全國人大採納,出版有《企業破產法解析》等專著,先後在人民法院報、中國證券報、第一財經日報、法制日報等報刊雜誌發表三十多篇有關企業清算、破產、重整的專業論文。
韓傳華律師及其團隊承接了大量的企業自行清算和強制清算、企業破產清算和重整等案件,為企業債務人、債權人和投資人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