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公式
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契約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契約約定計價面積
法律依據
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契約約定面積不符,契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契約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契約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契約的,不予支持。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契約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契約,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契約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測面積小於契約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如何應對購房面積誤差
在購房時出現房屋實際面積和當初簽訂購房契約時約定的面積存在一定的誤差,這是比較普遍的,重點是看誤差的比例和開發商解決誤差問題的方式。
首先,根據規定,開發商出售期房必須以套內建築面積數來簽訂購房契約,不得以建築面積來簽購房契約,通常開發商在宣傳房屋價格時都是以建築面積來計算的,所以在簽約時必須要轉化成套內建築面積。購房人最好是與開發商在購房契約中約定,出現面積誤差時的處理辦法,這樣出現誤差時即可按照約定的內容處理。如果因為不懂或其他原因在購房契約中沒有約定,那么只能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來處理。該條法律內容是: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契約約定面積不符,契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契約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法律依據來處理。
最後強調一點,雖然有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筆者還是建議購房人依據所購房屋的性質和該項目可能存在的問題與開發商約定好解決面積誤差的具體辦法,最好將出現誤差的情況和解決的辦法約定的比司法解釋更為細化,例如如果出現超出3%的情況,購房人提出退房,開發商應在幾日內將購房人已付房款以何種形式退還,支付利息的計算標準等相關內容。通過這樣的約定購房人既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又對開發商起著一定的約束作用,一旦出現糾紛,可以有效的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