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殖民化
聯合國還監督了走向獨立的選舉——1956年和1968年在多哥,1961年在西薩摩亞、1989年在納米比亞以及1999年是東帝汶的全民協商。自決和獨立
聯合國非殖民化的工作源自《憲章》中“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以及《憲章》討論附屬地人民利益的三個具體章節。1960年以來,聯合國一直遵行大會《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其中,會員國宣稱必須迅速結束殖民主義。聯合國還遵守大會1960年第1541(十五)號決議,其中規定了向非自治領土提供充分自治的三條辦法。
雖然在反對殖民主義方面取得進展,但仍有約130萬人民生活在殖民統治下,聯合國繼續努力幫助其餘的非自治領土獲得自決或獨立。為此目的,大會於2000年宣布2001-2010年為第二個剷除殖民主義國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