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由澳門社會工作司執行的、主要是透過以金錢援助的方式,對於一般不受社會保障基金照顧及經濟情況不良之人士,尤指缺乏維持生計能力及因病、傷殘、非自願失業、殘廢或年老不能維持生活的人士以及遭受災害後生活陷入困境之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服務。
標準
受助者的申請資格以生活窮困為基準。
分類
按社會工作司所發放的援助金期限,可分為按月定期性援助及非定期性援助兩種。
定期性援助可分為老人福利金、貧窮援助金、全無工作能力援助金、失去部分工作能力援助金、失明人士援助金、肺病患者援助金、補充性援助金、前國公務員人士或其配偶援助金、社會保障基金救濟金之補充金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