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宗旨
澳門社會福利的宗旨在於通過援助金的派發和福利機構的社會服務(援助),保護那些身處困境的個人或社會群體。
社會福利原則
澳門社會福利遵守平等、效能、合作和參與的原則。平等指不因性別或種族而造成任何歧視;效能指適當地提供援助金、福利金及服務,以期達到預防的效果,改善起碼的生活條件;合作是推動及鼓勵社區協助實踐社會福利的宗旨;參與的意義是鼓勵有關人士負起責任。
社會福利委員會
澳門的社會福利委員會是一個有關社會福利政策的顧問機構,並協助行政當局去推廣和執行各項教會福利活動和措施。委員會有權對行政當局執行或共同參與的社會福利整體計畫提出意見;對教會工作司年度工作計畫提出意見;界定官方和民間機構社會福利的範疇;決定推出社會計畫的優先次序。
社會福利運作方式
在澳門,社會福利服務的運作一般有三種主要形式:
(一)由政府提供社會設施,如場所、裝置和設備等,交由某民間機構負責執行福利服務工作。
(二)政府向民間舉辦的某一項福利服務提供技術或財政資助,並由社會工作人員對其有關服務提出意見,以助改善,促進其達到既定的服務目標。
(三)政府向民間舉辦的某一項福利服務提供純技術性的援助。 社會保障服務 是澳門社會福利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由政府的社會工作司、社會保障基金和民辦社會保險制度構成。
社會保障方式
澳門人將社會保障方式分為供款式和非供款式兩種。供款式社會保障是依據有關法例,由僱主和雇員定期向有關機構供款,當雇員在規定的客觀情況內不能工作時,即可獲得保障服務。具體從事此類社會福利的執行機構是1990年成立的“澳門社會保障基金會”。保障的項目主要有養老金、殘疾津貼金、社會救濟金、失業津貼金、疾病津貼金、殮葬津貼金等。 非供款式社會保障服務是一種社會援助。社會工作司是政府負責公共援助的主要部門,以政府的資金援助因種種原因而失去正常收入的居民,使之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的項目主要有老人福利金、貧窮援助金、全無工作能力援助金、失去部分工作能力援助金、肺病患者援助金、失明人士援助金、補充援助金、緊急援助金和殮葬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