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地震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防震減災工作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全縣地震前兆的監測預報工作,及時處理和整理觀測資料,為市震情會商提供依據;加強地震信息網路建設,實現全市觀測資料共享;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不受破壞;負責震情值班,做到24小時晝夜值班,負責各鄉鎮地震觀(監)測點的管理工作。
(三) 負責全縣中長期、短期和監震預報工作;負責全縣各觀測點的資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處理;負責簽收市地震局震情會商意見;負責向縣委書記、縣長、主管副書記、副縣長匯報年中及年度地震趨勢。
(四) 負責制定倩以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負責震害預測基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和資料庫的建立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負責以地震動參數為表述的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震應急工作;負責全縣地震監測台網的建設、管理及設備的配置工作;制定全縣的監測台站的總體規劃和建設工作。
(五) 負責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及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普及和諮詢工作,及時平息地震謠傳,並承擔其他重要的防減災宣傳任務。
(六) 承擔靖遠縣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任務。
(七)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市地震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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