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1、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中心)貫徹和實施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方針、政策和規定;監督事業單位貫徹《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處理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行為;負責本級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核准登記(備案)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
2、秘書股
負責擬定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規則,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制訂本辦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會議、文秘、人事、檔案、信訪、信息、後勤等工作。
3、機構編制管理股
研究擬定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審核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三定”方案;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機編制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年報匯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