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市舞蹈協會

百科名片

青銅峽市舞蹈協會

協會領導

青銅峽市舞蹈協會理事會名單
主席:龍加全
副主席:王怡李玉琴
秘書長:哈吉軍
副秘書長:趙菁華李娟
理事:王光磊沈娟付小麗秦寧峽
徐惠莉王潔李夢竹王暉
王雪峰王雪笛安娜李黎
任春娟楊彥軍鮑惠梅夏長峰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是青銅峽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青銅峽市舞蹈工作者協會在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貫徹“雙百”方針,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團結全市各民族舞蹈藝術工作者,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繁榮和發展舞蹈事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小康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二章 任 務
第三條 履行“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組織會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文藝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倡導鑽研業務,提高藝術修養,大膽實踐,勇於創新,進一步促進民族舞蹈藝術的繁榮和發展。
第四條 深入生活,提高舞蹈創作和演出題材、體裁、風格、形式多樣化及編導的獨創性。
第五條 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各種形式的學習、進修,提高會員的舞蹈創作和演出水平。組織各種舞蹈比賽、評獎活動。提倡和大力創作少兒舞蹈,關心支持少兒舞蹈活動,培養和提高少兒的藝術水平。
第六條 聯繫有關單位,協調社會力量,採取有效措施,對在舞蹈創作、表演、教學、舞蹈理論等方面做出成績的優秀者,給予嘉獎和鼓勵。
第七條 積極參加區內外的舞蹈藝術交流活動,加強與區內外舞蹈工作者協會的聯繫,做好舞蹈信息交流和友好往來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由本人申請,本會兩名會員推薦,履行入會手續,經常務理事會批准之後即為本會會員。
1、從事舞蹈創作、表演、編導、教學、理論研究、舞蹈音樂、舞蹈美術、民眾舞蹈和組織工作有一定成績和影響者。
2、熱愛舞蹈藝術、積極支持舞蹈事業發展的社會活動家、企業家等。
3、從事民族民間舞蹈藝術、民眾舞蹈活動的積極分子,在當地民眾中有一定影響者。
第九條 會員在協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利,對不稱職的協會領導有要求罷免的權利;自己的創作、演出及研究活動的正當權益或勞動成果受到侵權時,有權要求協會予以權益保障。
第十條 協會對有違紀行為的會員,及時提出批評,進行教育,仍無悔改者或被依法剝奪公民權利者,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破壞本會名譽者,經常務理事會研究批准後,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一條 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利機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在大會閉幕期間,由常務理事會領導本會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聽取並討論協會工作報告,修改章程,選舉協會領導機構,制定本會工作發展目標。理事會選舉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由主席提議,任命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正副秘書長協助主席、副主席處理本會日常工作。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會員會費、社會團體和個人贊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會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修改權屬於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於本屆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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