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財政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考評機制的指導意見
青政〔2011〕43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九次全體會議精神,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預算管理水平,按照省委和財政部的相關部署及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建立和實施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考評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體會議精神,以支出預算管理為重點和突破口,綜合運用科學、合理的考評方法,對各地區、各部門的預算管理成效進行全面的監控與評價,逐步建立以績效目標為導向,以強化預算管理、最佳化資源配置、控制節約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務水平為目的,覆蓋所有財政性資金,貫穿預算編制、執行、監管全過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分類實施。根據各級財政、各預算部門的不同職能和管理責任,分類制定考評指標和考評方法,分別進行績效考評。
(二)突出重點。針對預算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有重點地選擇考評指標並確定績效目標。對預算編制、執行、監管全過程實施全面綜合考評的同時,突出支出管理績效考評。重點選擇社會公眾普遍關心的教育、支農、社保等重點支出項目進行考評。
(三)科學規範。科學制定績效考評標準和考評方法,最佳化績效管理流程。考評數據套用口徑保持一致,工作程式規範嚴謹,考評依據真實可靠,考評方法簡便易行。
(四)公正公開。績效考評工作必須客觀公正。考評結果應當公開透明,特別是對選擇的一些對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有重大影響的項目考評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指標體系。考評指標決定著績效考評的方向和重點。根據預算管理需要,圍繞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預算基礎管理等,合理確定能夠綜合反映各地區、各部門預算管理成效的績效考評指標。
對州(地、市)縣政府及財政部門重點考評財政收入完成、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及收支平衡、支出預算執行特別是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財政管理和各項改革推進情況等。
對省級預算部門(單位)重點考評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包括項目支出績效、預算資金監管和預算基礎管理等。
為便於績效考評,根據各項考評指標的特性將考評指標劃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兩類指標。其中,共性指標是適用於所有基層財政或預算部門的指標,由上級財政部門統一制定;個性指標是適用於不同地區或部門的一些特殊考核指標,由上級財政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共同制定。考評指標和相應考評辦法實行動態管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績效管理工作的穩步推進,應對績效考評指標和方法逐步調整和完善。
(二)設定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是考評指標預期應達到的效果。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預算編制,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財政支持方向和重點、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等,科學合理設定各項考評指標的績效目標。設定的績效目標應符合以下要求:
1?指向明確。設定的績效目標必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相一致,尤其要注意與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相銜接,必須突出財政支出投向、資金使用效益和預算管理效能等重點。
2?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時,應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和預測分析。每項考評指標設定的績效目標不宜過多,應突出重點,切合各地區、各部門的客觀實際。
3?細化目標。績效目標的設定,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從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細化績效目標,做到目標清晰、便於操作。
(三)績效考評管理和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績效督導檢查機制,加強對績效目標的跟蹤管理和督導檢查。每個年度的12月15日之前,基層財政和預算部門先進行自評,並及時提交績效自評報告。上級財政部門對下級財政和同級預算部門(單位)報送的自評情況進行審核,並根據需要組織實施重點評價或再評價,原則上重點評價或再評價不得低於自評面的30%,一些重點項目要努力延伸和擴大抽查評價面。
(四)考評結果套用。財政預算管理績效考評結果作為州(地、市)領導班子年度績效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各級財政部門應將考評結果作為強化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調整和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合理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充分加以運用。同時,要建立健全績效管理激勵約束機制,依據考評結果合理劃分績效等級,並兌現獎懲。為激勵各地區、各部門不斷提高預算管理績效,對預算管理績效較好的地區和省級預算部門,由省財政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助;對績效較差的,省財政通過扣減下年度轉移支付補助和調減部門專項或相關經費等予以處罰。每年年初,各級財政部門應向同級人民政府提交上年度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考評報告及考評結果套用建議,待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及時落實相關獎懲措施,並根據需要在一定範圍內適時公開考評結果。
四、相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和實施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考評機制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高效、責任、透明政府的根本措施,是提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核心內容,有利於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有利於最佳化公共資源配置,增強部門的責任意識、績效意識,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促進各級政府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各級財政部門及其預算部門要把加強預算管理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切實提高認識,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目標,理順工作機制,制定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考評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財政的領導任組長,財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參加的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每年績效考評的重點及績效考評結果套用等重大事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同級財政部門。為推進此項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促使健康發展,真正落實到位,要在財政部門逐步建立健全績效管理機構,落實必要的人員編制,明確職責分工,實現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考評工作的規範化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府負責、財政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有效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落實工作職責。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下級財政和本級預算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和指導,把握考核的重點和原則,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考評方案,及時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切實負起“下管一級”的責任。要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專家評審機制,嚴格績效考評工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客觀公正地實施重點評價或再評價。各級預算部門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按照政府及財政部門的相關要求,細化工作措施,推進工作落實,堅決杜絕工作中弄虛作假和走過場的現象發生。各級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導各地區、各部門不折不扣地落實相關政策和要求。
(四)健全制度機制。各級財政要緊密結合預算管理任務及預算部門的行業特點,逐步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預算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要不斷研究完善科學、規範的預算績效管理指標和標準體系,改進考評方法,分類設立動態的考核指標庫;要充分利用“金財工程”信息平台搭建以預算編制基礎信息、績效考評指標、績效目標、評價標準和績效考評專家庫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為預算績效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各預算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主動跟進,全力配契約級財政部門擴充完善相關考評指標體系和績效目標。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並實施財政預算管理綜合績效評價機制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新聞媒介、政府網路平台和宣傳欄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建立這一機制的意義、內涵和基本要求,為預算績效管理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及時報導工作進展情況,宣傳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支持。要開展多種形式的績效管理培訓,增強預算部門績效意識,促進良性互動,不斷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