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民政局

靈台縣民政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決定。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圍繞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的需要,開展各項民政工作。 二、負責農村救災工作。核定上報災情,分配救災款物;對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三、負責城鄉救濟工作。主管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負責城鄉困難民眾及災民生產生活安排。 四、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和管理工作,主管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五、負責優撫和退伍軍人安置工作。落實雙擁、優待、撫恤政策,主管城鎮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農村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的發放。承辦縣擁政愛民擁軍優屬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機構職能

六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及社區管理工作。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權建設,組織指導村委會換屆選舉和村務(居)公開及村民自治工作;指導、協調社區建設。

七、負責社會福利工作。主管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社會募捐接收和管理,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八、負責社會事務管理工作。主管社團登記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收養登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婚姻登記管理、勘界、地名、行政區劃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檢查監督全縣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靈台縣民政局機構設定

1.綜合信訪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上級檔案的收發、傳閱和本級重要檔案的起草、送審、印製、分發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綜治、維穩、信訪、紀檢、統計、宣傳、網路維護、考勤考核、信息統計等工作,承辦黨支部業務。。

2.救災救濟辦(社會事務股、減災辦)

主要職責:擬定全縣救災工作方案和規章制度,負責災情的核定上報、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管、指導災後重建和災區生產自救、慰問方案的初提和慰問活動的組織,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收養登記、福利手術項目實施。

3.區劃地名辦(基層政權建設股)

主要職責:負責基層政權和城鄉社區建設、村委會換屆選舉、村務公開、村民自治、“難點村”治理、行政區域界線勘定管理、邊界爭議調處、行政區域界線圖集的編纂審核出版工作。擬定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規劃,負責行政區劃調整、政府駐地遷移、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和行政區劃代碼管理、標準地名使用、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全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編纂審定工作。

4.雙擁辦(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雙擁優待撫恤政策,牽頭組織“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工作和雙擁優撫慰問活動;承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及烈士褒揚、縣擁政愛民擁軍優屬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退役士兵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復員退伍軍人信訪處理工作;承擔省市信訪聯席會議復退軍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新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年檢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5.城鄉低保辦

主要職責: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和對象的審批資金的管理髮放、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審批管理和資金的發放以及計畫生育工作。

6.救助辦

主要職責:負責城鄉居民幹部職工的醫療救助、城鄉困難民眾的臨時救助工作。

7.慈善辦

主要職責:負責個人法人及組織的物資資金的捐贈接收、開展合法的募捐、會同救災辦開展救災賑濟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的發行和管理。

8.老齡辦

主要職責:擬定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組織開展各種老年人活動,指導檢查全縣各鄉鎮老齡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及省市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9.後勤辦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財務、安全、後勤供應、車輛管理、公務接待、幹部的出勤考核、職工福利辦理及項目建設工作。

10.救助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流浪乞討人員和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

11.社會福利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城鄉老年人的代養、孤兒收養和社工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

12.什字中心敬老院

主要職責:負責區域內五保老人的供養和城鄉老年人的代養工作。

13.朝那中心敬老院

主要職責:負責區域內五保老人的供養和城鄉老年人的代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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