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靈台縣委員會

機構名稱:提案和社會法制委員會 7、及時向政協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4、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工作。

簡介

一、機構全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靈台縣委員會
二、負責人:邊安玉

領導分工

主席邊安玉:主持縣政協全面工作。
副主席兼秘書長曹菊梅:協助主席處理縣政協日常工作;分管縣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工作;負責常委會的籌備、召開及相關調研視察工作;
聯繫農工辦(扶貧辦)、農牧局(農機局、畜牧局)、水務局(水保局)、林業局(果業局)、供銷聯社、氣象局。
副主席張鴻雅分管縣政協科教文史衛體委員會工作;負責與基層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
聯繫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局、文廣局(旅遊局)、衛生局(合管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科技局、科協、文聯、新華書店、郵政局。
副主席郭江華:分管縣政協辦公室和縣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工作;負責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
聯繫統戰部(民宗局、工商聯、民主黨派)、發改局(糧食局、物價局)、財政局(國資局、非稅局、農發辦)、住建局(房產局、市政局、規劃局、城市執法局、人防辦)、交通運輸局、工信局(商務局、招商中心、煤炭局、工業集中區管委會)、審計局、統計局、環保局、安監局、食藥監局、國土局、國稅局、地稅局、人行、銀監辦、農行、農發行、農村合作銀行、工商銀行、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財險公司、壽險公司、工商局、質監局、電力局、公路段、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石油經營部、鹽務局、菸草局。
副主席孫泓濤分管縣政協提案和社會法制委員會工作;負責縣政協對外聯絡工作;
聯繫縣委辦(保密局、接待辦)、人大辦、政府辦(地震局、法制辦、應急辦、史志辦、靈台賓館)、紀委、監察局、組織部(老乾局、黨史辦)、縣直機關工委、人社局、編委辦、信訪局、總工會、團委、婦聯、黨校、檔案局、政法委、綜治辦、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隊)、司法局、人武部、街道辦、民政局、殘聯、駐蘭辦。
四、政協職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下設機構

政協靈台縣委員會辦公室
機構名稱:政協靈台縣委員會辦公室
主任:姚金平
副主任:杜小燕楊小旭
主要職能:辦公室是縣政協的辦事機構,承擔縣政協的秘書、參謀、服務和聯絡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縣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實施會議的決議、決定。負責縣政協文書、機要、檔案、安全保衛等工作,為政協履行職能做好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提案和社會法制委員會
機構名稱:提案和社會法制委員會
主任:王安平
主要職能
1、制定全體會議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
2、收集提案,對提案進行審查立案並及時交辦。
3、根據提案內容,選擇重大問題或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組織委員進行專題調查或論證,向有關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積極協助落實。
4、加強同委員個人、各民主黨派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聯繫,聽取意見,改進工作。加強與承辦單位的聯繫和協作,採取多種方式,推動提案的落實辦理。
5、學習、宣傳、貫徹憲法及各項法律法規,貫徹黨的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方針政策。
6、傾聽各位委員有關民主和法制方面的意見,將其中對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意見或批評匯集起來,呈送有關方面處理。
7、及時向政協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
機構名稱: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
主任:余海燕
主要職能
1、密切聯繫實際,就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改革措施、發展戰略規劃實施等,採取學習會、報告會、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宣傳,幫助委員知情,為委員參政議政創造條件。
2、組織和聯繫委員,就農業和農村發展情況廣泛進行視察和調查研究,向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3、加強與對口部門的聯繫,了解情況,綜合分析,充實活動內容;加強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的聯繫,配合活動;加強同農業界委員的聯繫,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4、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工作。根據需要,向主席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報告工作。
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機構名稱: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主任:劉鵬
主要職能
1、宣傳黨和國家的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縣環境資源方面的工作成就,舉辦環境資源方面的報告會和講座。
2、組織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方面的委員及專家學者,開展座談討論、專題研討、專題調研、諮詢服務等活動,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3、聽取和反映委員、專家學者和所聯繫的人士關於振興農村經濟、治理環境、合理利用資源和貫徹落實各項統戰政策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民主渠道的作用。
4、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工作。根據需要向主席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報告工作。
科教文史衛體委員會
組織機構:科教文史衛體委員會
主任:任榮
主要職能
1、學習、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法規,幫助委員了解我縣科教文史衛體事業的發展情況,為委員知情獻策、參政議政創造條件。
2、組織和聯繫本委員會委員和有關各界人士,就我縣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和科教文史衛體方面的重大問題,開展座談討論、專題調研、諮詢服務等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
3、通過與委員的聯繫和開展活動,向黨和政府反映他們及其代表聯繫的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充分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作用。
4、收集、整理、編輯、出版文史資料。
5、加強同縣直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與政治協商,互通工作情況和信息,積極參政議政。
6、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工作。根據需要向主席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報告工作。
民族宗教委員會
機構名稱:民族宗教委員會
主任
主要職能
1、學習、宣傳、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為進一步發展和壯大愛國統一戰線服務。
2、組織委員圍繞民族團結、宗教和順、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問題,開展調研、視察、座談、研討和諮詢服務活動,向黨委、政府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
3、負責聯繫民族宗教界委員和代表人士,聽取和反映有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意見、建議,提出相關提案。
4、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工作。根據需要向主席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報告工作。

單位地址

靈台縣東大街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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