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靈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靈台縣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組織機構

( 一)機構名稱 靈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二)局 領 導:局 長 羅傑邦

副局長 趙書貴(兼任縣計生協會副會長)

副局長 李軼平(兼任縣計生協會秘書長)

副局長 李敏玉

副局長 郭俊昌

支部副書記 練紅霞(兼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主任)

主要職責

:靈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含協會)職責

靈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靈台縣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甘肅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及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

2、根據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經濟發展目標,協同計畫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短期和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4、搞好調查研究,及時分析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形勢,總結推廣經驗,並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建議,並組織落實。

5、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作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負責推進計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項目。

6、擬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考核和評估;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

7、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調指導鄉鎮計生服務所開展計畫生育避孕節育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相關產品廣告的審查工作。

8、編報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檢查指導全縣計外生育子女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9、負責抓好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網路建設及人口計生系統醫、護、藥、技、中醫、生殖保健諮詢等專業繼續教育,職稱評定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10、指導全縣縣、鄉、村計生協會工作。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靈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秘事務、檔案資料、電子政務、信訪保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省市縣投入經費的安排;編報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預決算,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單位政府採購計畫;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2. 規統信息股

負責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數據統計,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協調抓好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

3. 宣教股

負責制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普及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負責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組織協調,總結和推廣先進典型,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負責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報導工作。

( 五)辦公地點及聯繫方式

1.辦公地址:靈台縣縣城東大街85號 郵政編碼:7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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