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霍守典(1579~1634)是明代沁州西陳都中陳村人。萬曆三十七年(1609)中舉人,三十八年中進士,始從政於大理寺,父去世回家守孝,後被授中書之職。不久,又升任工科給事中,為皇上陳述桑士六件要事,歷事光宗、熹宗兩朝。為政剛直不阿,被晉升戶科,隨即升任禮科都給事中。當時,惡宦魏忠賢專權,妄立生祠,亦讓守典參與,守典特上書皇上,表明自己不參與此事,並直言:“祠名是為尊賢者死後撫恤的一種高尚禮節,不可隨便給在世之人立祠名。品德高尚的人,貴在謹慎處事,魏忠賢這種伸手要名器,是不義不舉,皇上給魏以非份之譽,也是不合禮儀的,此例一開,還有什麼事情不能辦呢?”此舉觸怒了魏忠賢,明以提升霍守典為太常少卿,實際要以此堵住他的口。朝中阿諛奉承魏忠賢之徒,趁機上表,對他惡意攻擊,迫使霍守典回原籍候命,以待公論。後來,大奸魏忠賢被誅殺後,凡魏所違法確定之制度,全被廢除,所有受迫害的人,都得到甄別和平反,人們彈冠相慶,守典也有望回朝做官。但他卻說:“仕途的甘苦,算是嘗夠了,與其看人眼色行事,不如避開人家的束縛好。”便激流勇退,不再回朝任職,為家鄉做一點有益的事情。他人居家裡,卻常憂國事,為州城四周築攔馬牆六七里,參與州城建設,主動捐資,並撰寫《創建考院記》、《重修城工碑記》、《重修城隍廟記》及《秋瓦石堤碑記》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鄉人的稱頌。禎貞七年(1634)逝世,葬於仁勝村東南,著有《自清錄》。
家鄉做一點有益的事情。他人居家裡,卻常憂國事,為州城四周築攔馬牆六七里,參與州城建設,主動捐資,並撰寫《創建考院記》、《重修城工碑記》、《重修城隍廟記》及《秋瓦石堤碑記》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鄉人的稱頌。禎貞七年(1634)逝世,葬於仁勝村東南,著有《自清錄》。
主要作品
《創建考院記》、《重修城工碑記》、《重修城隍廟記》及《秋瓦石堤碑記》等碑文
明朝東林黨成員(三)
東林黨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修復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等講學其中,“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其言論被稱為清議。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這種政治性講學活動,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