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單線或雙線反方向發車(正方向首列發車)時,根據《行車日誌》查明區間空閒,並取得接車站承認,發車進路準備妥當後,方可填發路票。雙線正方向發車時,根據收到的前次發出的列車到達的電話記錄,即可填發路票。遇下列情況,應停止使用基本閉塞法,改用電話閉塞法行車:
1.基本閉塞設備發生故障(包括自動閉塞區間內兩架及其以上通過信號機故障或燈光熄滅)時;
2.發出掛有由區間返回後部補機的列車,或自動閉塞區間,發出由區間返回的列車時;
3.無雙向閉塞設備的雙線區間反方向發車或改按單線行車時;
4.半自動閉塞區間,發出需由區間返回的列車時,由未設出站信號機的線路上發車,或超長列車頭部越過出站信號機並壓上出站方面的軌道電路發車時;
5.夜間或遇降霧、暴風雨雪,為消除線路故障或執行特殊任務而開行輕型車輛時;
6.越出站界調車時。
原因
原因 | 閉塞 類型 | 設備情況及作業情況 | 行車憑證 | 發給行車憑證的依據 | 附加條件 |
基本閉塞設備發生故障 | 自動 | 路 票 (附屬檔案 一) |
注意事項
由於電話閉塞法安全性低,車站值班員在辦理電話閉塞時,必須嚴肅認真,正確填寫有關記錄與行車憑證。並須注意下列事項:
(1)認真填記辦理閉塞手續的應記事項。在辦理閉塞前,首先應確認區間確已空閒,然後再以電話向接車站請求閉塞,在接到接車站發出的同意接車的電話記錄,並於本站的電話記錄──《行車日誌》內登記後,方算確定區間閉塞。電話記錄就成了填寫占用區間憑證的原始依據。列車到達後,發車站只有接到接車站發來的列車到達的電話記錄並登記後,方算區間已空閒。
(2)收發電話記錄,由負責辦理閉塞人員親自登記或簽收。電話記錄的填記正確與否,直接影響行車。原則上應由車站值班員親自掌握,負責登記簽名後,方可由指派人員傳送。
(3)在傳送及收授電話記錄時,必須由車站值班員親自以閉塞電話或列車調度電話辦理。
(4)路票是司機進入區間的唯一憑證,應由車站值班員或指定的助理值班員填寫。有後部補機在途中返回時,另發給補機司機路票副頁。
填寫路票必須根據接車站承認閉塞的電話記錄號碼填寫。路票填寫好後應逐項逐字的檢查和相互核對。也就是車站值班員除根據電話記錄檢查外,還應與助理值班員、作業員和指定辦理行車的人員相互檢查,檢查人要認真負責,如遇車站僅有一名車站值班員辦理行車時,可與車站兩端的扳道員對照復檢,並與承認閉塞的車站值班員互相對照檢查,以防止未和鄰站辦理閉塞而填寫路票的情況發生。檢查核對完全正確後簽名。
(5)在以電話辦理閉塞時,車站應設有表示牌,揭掛於閉塞電話附近,用以表示區間閉塞或開通。
(6)雙線區段在未得到列車調度員的命令,絕對不準發出反方向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