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平衡

電平衡

能源是發展國民經濟的主要物質基礎,電力更是生產發展的動力,也是今後相當長時期國民經濟發展的能源資源。為此,在大力抓好電力建設,增加供電能力的同時,必須加強用電需求側科學管理,採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電措施,減少電能的直接和間接損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緩解電力供應階段性嚴重不足與合理使用問題。開展企業電能平衡測試工作,是全面系統摸清企業的電力、電量消耗總量、構成、分布、流向、用電設備的狀況和電能利用率,是加強能源科學管理、制訂節電規劃、確定節能技措方案和提高能源合理利用水平的重要基礎工作。

一、電能平衡測試的基本術語概念

1、用電體系:是指電能平衡考察的對象,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可以區分為設備(裝置)、車間、企業為單位的用電體系。
2、用電體系邊界:用電體系(單元)與相鄰部門的分界面(線)稱為用電體系(單元)的邊界,進行電能平衡測試時,用電體系應有明確的邊界。
3、企業電平衡的範圍:包括整個企業為生產目的的電能消耗的設備和各個部門,即含生產和輔助配套生產系統。
4、電能平衡:在確定用電體系(單元)的邊界內,對界外供給的電能量在本用電體系內的輸送、轉換、分布、流向進行考察、測定、分析和研究,並建立供給和損耗 電量之間平衡關係的全過程。
5、供給電能量:指用電體系(單元)界外(電網供給轉供電、自發電量或上一級輸出電量)供給用電體系(單元)的有功電能的總和。
6、有效電能量:用電體系(單元)內,在一定生產工藝機理條件下,使預定目標達到工藝規定的質量標準時,在物理化學變化中必須消耗的有功電能量。
7、損失電能量:供給電能量和有效能量之差。
8、電能利用率:是用電體系(單元)中的有效能量與供給電能之比的百分數。
9、測試效率:生產設備在正常工況運行下,通過現場測算得到的效率,是測試設備的瞬時或某一測試時段的效率。
10、加權平均效率:在單一設備效率測定基礎上,通常取設備的額定容量為加權,計算得到的同類設備的綜合加權平均效率。
11、均方根電流:用電設備的瞬時負荷電流都不能恆定的,在測算設備的效率時,應取其均方根電流值計算。

二、電能平衡測試準備工作

1、查清企業電氣系統設備,如供電網進戶變壓器、高低壓線路、電動機、電加熱設備、整流設備、電焊機等電氣設備及風機、水泵、金屬切割各類機械設備的容量、數量的家底,並按系統、部門、車間建立台帳。
2、對企業用電系統設備,按配電單元、車間、工藝流程分別配齊電度計量表計,達到三級計量要求,測試前應普校一次。
3、繪製企業用電系統阻抗、計量配置圖,即一次結線圖。
4、制定具體測試方案:如潮流測試點確定與典型測試項目選定,各類設備的測試量及確定現場測試設備與進度安排和安全技術措施等。
5、企業電能平衡測試工作,應在本企業組織有關部門與專業人員進行,也可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若企業無技術力量進行測試的,可委託有資質的測試單位進行有償測試,但本企業主管人員應參與配合,了解掌握測試結果的數據,並提出完成測試後的節電整改方案,確保測試工作順利進行。

三、電能平衡測試儀器儀表的要求

1、現場測試記錄的配電盤指示表計,應保持完整無損,指示準確,殘缺者應補裝新表,填平補齊。
2、配置的計量電度表,為保證測試計量的準確度,在測試前應統一普校一次。
3、現場設備測試使用攜帶型常用電工、熱工計量儀表、儀器,應在校驗合格期內,選用合適量程,精度要求在1級左右,專用綜合參數測試儀器應符合產品規定精度。

四、電能平衡測試基本方法與步驟

1、典型日用電潮流測試:記錄企業正常用電的各項收入與消耗支出電能量,作為衡量企業用電均衡水平,電能平衡、變壓器、高低壓線路能損等計算基礎與依據,又稱電能正平衡測試。
① 測試典型日選定:應是企業達到正常生產能力,所投運的電氣和機械設備的用電狀況。
② 潮流測試周期,通常進行三天(72小時),若條件有限,可酌情縮短,但不得少於24小時。
③ 測試組織工作:確定測試點、表位、人員配備、安全措施及準確記錄數據等有關事項。
④ 整理各項數據、匯總,按測算報告表要求進行有關計算。
2、各類設備(效率)電能利用率測算:此項測試是針對企業按規定要求的設備進行單一設備效率與歸類電能利用率進行測算,又稱電能反平衡測試,測算率規定如下:
① 企業受電與配電變壓器測算率為100%。
② 高壓線路測算率為100%,低壓配電線路測算率大於95%(即總輸送電量的95%)。
③ 電動機的抽測率,台比與容比大於75%(含可代表數量);對於絲綢、棉紡的織機及其他多機台、同工況小容量的電動機可抽樣測試,其抽測率應大於5%;20千瓦及以上電動機應逐台測試,對於同工況、同容量電動機可抽測10%;其他一般電動機的效率測定,可採用查表法進行測定,以達到規定的台比抽測率。
④ 風機、水泵抽測率:5千瓦及以上的設備應逐台測試(含同工況、同容量可代表數量)。
⑤ 整流設備的抽測率:容量在300千瓦以下的不同功率裝置抽測率為50%;化工、冶金企業大容量設備逐台按損耗測算法進行測算。
⑥ 電加熱設備抽測率:按常用的設備及不同功率和爐種各測一台以上,實用容量在100千瓦以上的應逐台測試。
⑦ 各類金屬切削工具機抽測率應大於同類實際使用台數的20%,機械專業廠抽測率可為5%;空氣錘抽測率應大於20%。
⑧ 電焊機抽測率:實際使用台數的50%,造船、機械專業廠抽測率大於20。
⑨ 賓館、商場等公共建築採暖及空氣調節採用集中空調的設備以達到規定的設計標準率。

五、電能平衡測試計算

1、計算依據及有關參數來源:按實際測試記錄整理數據為計算依據,相關參數應據設備銘牌及測算講義中所列的相關表中查取。
2、電能平衡測算方法應統一口徑,按照企業電能平衡測試講義與測算報告表中提供的公式進行計算。
3、測算數據統計、匯總、加權計算、編製圖表及電平衡測算結果應按《企業電平衡測算報告》及《電平衡驗收》表格要求逐項填寫,不能漏項、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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