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平衡論是研究一般系統平衡規律的理論,包括:天道自衡、四維一體、平衡法則、剩餘智慧、存在模式、三我一體、平衡層次、平衡方法等平衡哲學思想,揭示了宇宙萬物普遍存在的平衡循環、自我平衡、事物對稱、自然位置和萬物玄同等五大平衡規律。
系統與環境的平衡
一般系統都存在於一定的環境之中,系統依靠自身的存在智慧在環境中找到自己的自然位置。環境始終對系統起主導性作用,系統總是主動適當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適應環境就是保持系統與環境平衡,系統總是為適應環境而不斷調整內部結構。此系統之所以是此系統,而非彼系統,就是因為此系統與環境有此特定的平衡。原有的平衡——維持原有的系統;新的平衡——產生新的系統。
一般平衡論認為,環境選擇系統,系統反選擇於環境。環境作為眾多系統的集合,其本身也是一個系統,環境同樣具有求平衡、求存在的本能。環境在求平衡過程中會不斷地選擇系統,系統為了存在就要不斷地適應環境,這就是環境選擇系統。同時,系統為了生存目標也會不斷地選擇更適合自身的新環境,這就是系統反選擇於環境。
對環境而言,環境選擇系統是自我調節,優存劣汰;系統反選擇於環境更多是適者生存,不一定是優存劣汰,因為優質的系統往往會選擇更適合自身的新環境。對系統而言,環境選擇系統是通過調整內部結構來取得系統與環境的平衡;系統反選擇於環境是通過改變自然位置來取得自身與環境的平衡。
系統與環境平衡的策略有三:一是環境選擇,通過改變自身,調整自身結構來適應環境;二是改變環境,系統可以將原環境改造成一個適合自身生存的新環境,但需一定的條件,如系統聚集足夠的能量;三是系統選擇,系統通過改變自然位置,尋找適合自身存在的新環境。系統求存在的主流是:環境選擇系統、系統適應環境。
系統與系統的平衡
一般系統都存在與自身相平衡的系統,這是系統與環境平衡的具體表現形式,系統與環境的平衡往往是由系統與環境中多個系統的平衡構成。每個系統至少有一個對稱的系統,並與之保持平衡。自然系統之間的平衡是“物質—能量—信息”在輸入和輸出上的平衡。人與人之間的平衡是“名—利—情”“權—錢—色”在輸入和輸出上的平衡。
系統與系統、系統與環境的平衡是三維的、多元的、全方位的、立體的。立體式的平衡比平面式的牢固,平面式的平衡比直線式的牢固。系統之間自然、簡單的平衡關係有利於系統間的平衡穩定,人為、複雜的平衡關係的穩定性差。系統之間以生存為基礎的平衡關係穩定,以名利為基礎的平衡關係不穩定。
系統之間的平衡關係需要某種“力量”來維繫。在物質世界,原子以上物質之間的平衡關係靠引力和電磁力;中子、質子層面的平衡關係靠弱力;夸克之間的平衡關係靠強力。巨觀世界的平衡關係表現為引力;微觀世界的平衡關係表現為弱力和強力。引力、電磁力、弱力和強力等是不同層次物質為求存在求平衡的自然力量。
人類在第二存在模式下,維繫各利益系統之間的平衡關係的力量是名利。國家之間的平衡關係表現於實力(軍事實力和經濟實力);組織之間的平衡關係表現於財力(人力和物力);個人之間的平衡關係表現於體力與智力(為爭名奪利而鬥智鬥勇)。這些與利益相關的“力”屬非自然力量。
宇宙星系之間的聯繫是引力和反引力的平衡;自然生態系統之間的聯繫是能量和物質的平衡;個人、小家、組織、國家等名利系統之間的聯繫是利益的平衡。自然系統為存在而聯繫而平衡;人類系統為名利而聯繫而平衡;其它生命系統為生存而聯繫而平衡。
系統內部結構平衡
系統結構決定系統的性質和功能。系統結構的變化往往是系統為維持與環境平衡而做出的反映。系統的內部結構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這就是系統的自我平衡,也叫與時俱化。外部環境作為一個系統始終處於“平衡→不平衡→新平衡”循環中,所以,系統要保持與外部環境的平衡,其內部結構就必須適時進行調整。個人的內部平衡包括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生理平衡決定心理平衡,心理平衡反作用於生理平衡。生理和心理平衡是個人對外部環境的適應過程。
系統的內部結構都是系統為了求存求活而適應環境的結果,環境決定了系統內部結構,系統結構是環境選擇和自我平衡共同作用的結果。內部結構合理性表現為系統的自我平衡。簡樸的系統內部結構更趨向平衡。結構簡單的系統往往比複雜的系統更易維持其內部結構的平衡。結構簡單的生命系統更能適應環境的變化。
人作為一個生命系統,同樣包含著三個層面的平衡:一是內在平衡,包括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二是人與人之間的平衡——人際平衡;三是人與自然環境的平衡——天人平衡。人是內在平衡、人際平衡、天人平衡的統一體。人與其它生命的本質區別在於人有剩餘智慧,所以,只有人才有心理平衡。